中国税收大事记(1993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19
摘要:中国税收大事记(1993年)   1993年   1月14日国家税务局发出《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开展 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 活动意见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深入...

  8月4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共9章、86条,即日起施行。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加强税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文件精神,搞好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顿,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其中规定,当年从中央到地方一律不出台新的减免税措施;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一律暂停审批;各地区、各部门越权自定的减免税政策一律无效,停止执行;属于法定和政策规定减免税的,到期后立即恢复征税;除国务院特批外,凡承包流转税,搞投入产出总承包的,要一律纠正过来。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993年8月至11月间,在全国范围内与国务院税收财务大检查同步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的专项检查。这项检查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整顿个体税收秩序,强化个体税收管理,减少税款流失,平衡税收负担,缓解社会分配不公,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8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与涉外税收法规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所执行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与涉外税收法规有不同规定的,在企业计算纳税时,应按涉外税收法规的规定执行。

  8月16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报送的《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具体措施》,其中要求税务机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管工作,各地不得越权减免税。

  8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1993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8月21日针对骗取出口退税活动大多发生在深圳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在深圳设立打击骗取退税联合办公室的通知》,以加强查处骗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检察院和税务局之间的配合,统一协调行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

  8月21日至28日由国家税务总局、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税收与改革”电视小品比赛在北京召开评审会,共评出8个等级奖、12个优秀奖和10个组织奖。

  8月2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的委托,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会上作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8月30日至31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鹏、副总理朱?基先后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八次常务会议,讨论财税等改革方案。会议原则通过了几项改革方案,认为这几项改革方案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修改形成的,总体上符合改革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它们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9月2日至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原则同意《关于税制改革的汇报提纲》、《关于分税制改革方案的汇报提纲》等文件。会议决定,请国务院根据会议讨论的精神,对财税改革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对方案中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测算、细化,充分做好方案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9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决定》。该文件决定:一、认真学习贯彻纲要精神,大力推进税务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加快税务教育改革的步伐,走出税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路子。三、进一步搞好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素质。四、切实加强税务院校的建设,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五、切实加强税务院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六、集中力量搞好税收专业教材建设。

  9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上一届税则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有关调整关税税率问题。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1993年起编辑出版《中国税务年鉴》。

  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国家体委发出《关于来我国从事文艺演出及体育表演收入应严格依照税法规定征税的通知》。

  10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出《关于在税务登记工作中查验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一、税务机关在办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税务登记手续时,应当查验由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并将全国统一代码证书中所注明的单位代码记入税务登记表及税务登记证件副本验证栏内。二、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在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出示有关证件和全国统一代码证书;因税务登记内容变更需要注销代码的,税务机关应当注销其税务登记表及税务登记证件副本上的全国统一代码。三、税务机关在查验或更换税务登记证件时,应当要求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和全国统一代码证书,到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四、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将代码数据库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要将查验的情况及时提供给监督部门。

  10月6日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降低烟叶产品税税率的通知》,自1993年7月1日起,将烟叶的产品税税率由38%调整为31%;自同年9月起

  出口的烟叶,其退税税率相应调整为31%。

  10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应当依法纳税,并缴纳矿区石油费。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企业的雇员,应当就其所得依法纳税。”第十二条规定:“为执行合同所进口的设备和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或者给予税收方面的其他优惠。”

  10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报送的《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意见》。其中规定:各地区、部门和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执行,对企业和职工个人一律不得自行减征、缓征或免征应缴的税金,擅自减征、缓征或免征的,应予纠正。各级劳动、计划、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共同做好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工作,以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拟定的《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其中规定:县以上政府机关中的税务部门以及办事机构均不准组建任何类型的经济实体;不能以部门名义向经济实体投资、入股;不能接受各类经济实体的挂靠。对现有隶属的经济实体,各地、各部门要统筹规划,调查研究,提出划转方案,一律限期在1994年6月底前转出。经济实体单独在财政立户,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税费,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及监察、审计、税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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