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大事记(1994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23
摘要:中国税收大事记(1994年)   1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制度,退税既要做到足额及时,简化手续,又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骗税,严厉打击骗税不法行为;加快外贸管理部门和海关、外汇...

  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将辽宁、吉林、山东、福建、四川、海南、上海、深圳、大连、青岛等10个省、市作为开展税务代理试点单位,成立税务代理机构,组建税务师行业协会,在税务咨询人员、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中考核认定一批税务师,经培训持证上岗,待取得经验后再加以推广。同时,附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9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报送的《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的紧急请示》,其中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把清理企业欠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全年国家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

  9月23日至25日全国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中心任务是适应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部署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为建立全国税收征管示范系统做准备。征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有现代化技术支持的、相互协调制约的申报、代理、稽查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新格局。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和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张英惠分别在会上讲了话。会议确定北京市海淀分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分局、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萧山市等4个国家税务局系统为首批试点单位。

  11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先征后返”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一、“先征后返”政策适用的业务范围,不适用批发加工熟制的肉、禽、蛋、水产品、蔬菜商品和批发鲜果业务。二、“先征后返”政策适用的企业范围:为国有、集体商业企业。对于国有、集体商办加工企业兼营;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批发业务的,也可以比照执行“先征后返”政策。三、“先征后返”政策只限于增值税,对于以增值税税额为依据计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列入返还范围。

  11月8日至11日中国税务学会在深圳市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及全国税收理论研讨会,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刘志城致开幕词,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金鑫到会讲话,中国税务学会秘书长王平武代表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5年来的学会工作,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学会章程。会议通过中国税务学会第三届名誉会长为吴波、田一农,顾问为徐雪寒、任子良、罗东明、石英、许毅、姜书阁、林诗耀、方成平、吉琳、姜习、赵维臣、于飞。选举第三届学会领导班子:会长金鑫;副会长刘志城、杨崇春、王平武、陆百甫、孙志强和袁振字。

  1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税收征管分工有关规定的请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统一思想,顾全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的两个税务机构的征收范围,切实抓好税收征管工作,保证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11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国有农业、农垦、农牧、渔业、水利、气象等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决定自当年1月1日起,上述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但对各级农业部门所属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部、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经营管理站在1994年和1995年内暂不征收所得税。

  11月24日为庆祝税务总局成立45周年,鼓励税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在税收岗位上多做贡献,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颁发税务人员荣誉证章、证书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从事税务工作30年以上的税务干部颁发荣誉证章和证书,以表彰他们长期从事税收工作、献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及在改革开放中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的贡献。

  11月28日至12月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到会并讲话。中央领导要求财税部门在1995年的工作中,继续巩固和完善已出台的改革措施。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要落实到位,纠正各种违反新税制的行为。强化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管,改进和完善出口退税制度,打击各种偷税行为。继续清理各种减免税政策,减少和逐步停止地区性、行业性的税收减免,特别是关税减免。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法,重点抓好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尽快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起步实施个人货币收支票据化和银行存款实名化。要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建立税务警察。

  1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决定将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具体规定是: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12月13日至17日全国税务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任务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和总结一年来的税收工作,布置1995年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措施。12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到会讲话。他要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税制,增强全民纳税意识,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坚决杜绝欠税行为。

  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查处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特大案件的通报》。

  12月16日为支持林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国有森工企业、林场、苗圃自当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国有林场、苗圃的主业收入、综合利用项目收入,在1995年底前暂免征所得税。

  12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该文件规定,自当年1月1日起,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对因执行新税制增加税负的单位,采取先征税后退税的办法。具体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各级人民政府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各级人大、政协、妇联、工会、共青团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新华:通讯社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军事部门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大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和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刊物: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全国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的出版物的增值税,在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退还的税款用于发行网点建设。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专业剧团排练及舞美用房;与当地民用建筑标准相当的文化馆(站)、群艺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图书发行网点;省级及省以上的电视台和省以上广播台及其传输转发系统;新闻、儿童、科教、美术电影制片厂,单纯设备购置,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均适用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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