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一走了之”?后果严重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徐卫兴 张洞石 人气: 时间:2017-06-28
摘要:5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一个工程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急匆匆地来到咸宁市通城县地税局,申报缴纳上个月所欠的税款,并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原来,该公司会计近日在武汉市黄陂区国税局办理涉税业务时,金税三期系统提示其公司因在通城县未按时申报纳税而被列为非正常

5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一个工程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急匆匆地来到咸宁市通城县地税局,申报缴纳上个月所欠的税款,并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原来,该公司会计近日在武汉市黄陂区国税局办理涉税业务时,“金税三期”系统提示其公司因在通城县未按时申报纳税而被列为非正常户。会计从税务人员口中得知,这意味着公司今后在办理申领发票等涉税业务时将面临不小的麻烦,并将接受严格的审查监督。

通城县地税局征管信息局负责人易明珠告诉记者,与这家工程公司情况类似的还有12户外埠纳税人。这些公司都在通城县有建筑工程项目,但都没有开具外出经营证,因而没有在通城县办理临时税务登记,项目结束后便“一走了之”,没有按期向通城县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或申请税务注销登记,导致其被列为非正常户。

“在‘金三’系统上线之前,全国国税和地税部门的信息没有实现实时共享,纳税人即使在通城县被列为非正常户,并不影响其在其他地方的经营,包括申报办税。这导致一些纳税人在工程项目结束后,忽视了按期申报或申请税务注销,一走了之。”易明珠说。

这种情况在去年8月“金税三期”上线以后得到改观。“金三”系统上线,使全国的国税和地税机关实现共同使用一个征管系统,双方的涉税信息实现实时共享共用。由此,一个纳税人无论走到哪里,只要进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金三”系统,税务人员便对其基本情况一目了然。存在不良纳税记录的纳税人不能再“一走了之”,否则在全国范围内都将“寸步难行”。

统计数据显示,自今年5月以来,通城县地税局已经对全县34户外埠纳税人实施专项核查,对存在未申报情况的企业、确定为非正常户和欠税户的企业送达税务事项告知书。目前,已经有11户纳税人按照要求及时补缴了税款,解除了“非正常户”的标注,避免了遭受一系列监管和限制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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