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在我国税收领域的应用前景和挑战

来源:《税务研究》 作者:余宣珂、袁建国 人气: 时间:2017-07-24
摘要:大数据将改变税收工作的传统模式。面对量大且种类繁多的涉税数据,强大的分析软件、高带宽的网络和第三方数据通过网络共享等支持,将大大节省人工成本,使税收工作的模式发生重大转变,更多人力将从日常征管转入稽查,更多资源投入税收薄弱环节,更多时间用于思考和工作方式的改善。

一、大数据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前景

大数据内容丰富,涵盖广博,可以说是在较长时间内解决所有已知和未知税收问题的最好技术利器,其在税收中的应用前景主要体现在:

1.大数据将改变税收工作的传统模式。面对量大且种类繁多的涉税数据,强大的分析软件、高带宽的网络和第三方数据通过网络共享等支持,将大大节省人工成本,使税收工作的模式发生重大转变,更多人力将从日常征管转入稽查,更多资源投入税收薄弱环节,更多时间用于思考和工作方式的改善。

2.大数据技术的实施将使税收更趋公平。在大数据的支持下,我们可以从企业周边的污染指数、交通工具进出的频繁度、企业用水用电等数据出发,识别企业涉税数据的真伪,提高造假成本,保证税收更趋公平。

3.大数据将为税制改革提供更可靠的依据。大数据技术突破传统计量经济学的样本预测的局限性,以整个群体作为研究对象进行预测分析,确保预测结果更为准确、更为贴近实际、更具参考价值。

二、税收大数据化的挑战

大数据涵盖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从技术角度看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在这里攫取相关数据,同时又贡献自己的数据。这种工作的建设和管理,超出了任何部门任何领域的实际承受能力,因而应从三个方面考虑税收工作大数据化的困难所在:

1.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还未完全实现。现代化税收工作需要获取来自工商、财政、教育、司法、执法等其他部门的相关信息。为实现政府各部门间的信息渠道畅通,我国开展了金税、金关、金财等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工程,目的是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间数据共享和交换,但这些工程还处于建设中,尚需完善。此外,共享数据的范围边界和使用规则还在筹划中。

2.涉税数据的获取渠道尚待建设。掌握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部门的第三方数据,在税收大数据建设中占据重要位置。但由于金融机构的保密性要求,提高了税务部门查阅数据的门槛,现行只能通过个案处理方式,经过与相关单位充分协商后方可实施。

3.税收数据的安全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方面,大数据的推进使得税收数据库的体量越来越庞大,税务部门管理各类数据就需要司法、执法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以保证数据的安全。另一方面,大数据的超大规模使其安全保障十分困难。如何应对互联网黑客袭击,尤其是境外敌对势力有组织的恶意攻击,是确保信息安全需要面临的课题。

三、迎接大数据时代的必要准备——政策建议

1.坚持“小步快跑”模式,分步骤实施。高级、完备的大数据系统,技术难度高、投资大,一步到位的建设思路不符合现状。在实践中可以按时序、分步骤展开,根据不同时期的人员、技术、资金条件,分别制定不同的建设目标。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培养大数据人才。在各种场合、用各种形式在工作人员中大力宣传大数据技术,并在恰当的时间举办培训班,使涉税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同时形成用大数据的思维方式,用大数据思维去应用大数据技术。此外,应将技术培训和人才储备纳入日常工作中,最好让他们加入系统开发中,了解系统特点,适应维护方式,实现开发到应用的无缝对接。

3.加强立法与协调,推进数据互联网、共享。第三方单位的数据联网涉及到政策、法律、行业规定等复杂问题,税务部门应认真梳理,分门别类,按照问题的性质确定是采用协调沟通的方法还是采用上报中央、国务院,申请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的方法,并积极参与协调和立法过程。

摘编自:《税务研究》2017年第2期114-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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