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运麦秸是否要缴增值税规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01
摘要:  一个体户由于当地造纸企业较多,所需原料 麦秸行情一路看好。于是今年麦收过后便做起了贩运麦秸的生意。作为一个农民,从事麦秸贩运生意,销售的是农业产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个体户由于当地造纸企业较多,所需原料——麦秸行情一路看好。于是今年麦收过后便做起了贩运麦秸的生意。作为一个农民,从事麦秸贩运生意,销售的是农业产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而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则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而麦秸就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植物类中的其他植物。虽然作为农业生产者,但是贩运的麦秸并非自产,如果每月的销售额达到了5000元(含5000元),就应当缴纳增值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