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金,其出资额与公司的实收资本本质不同,请问,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应缴纳营业账薄印花税?

来源:浙江税务 作者:浙江税务 人气: 时间:2017-02-23
摘要:提问内容:您好!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金,其出资额与公司的实收资本本质不同,请问,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应缴纳营业账薄印花税?谢谢!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

  提问内容:您好!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金,其出资额与公司的实收资本本质不同,请问,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应缴纳营业账薄印花税?谢谢!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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