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纳税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即时征收所得的征收率,我省暂按3.3%执行。
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准予抵扣。
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高度重视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本地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的认定情况和有关材料,并加快对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的认定工作,确保在今年12月29日前完成认定工作。
鉴于厦门经济特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局对代开票纳税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率按2%执行,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按实征收,并按规定在发票上注明。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加强对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工作的领导,深入分析本地区认定工作进度缓慢的原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今年12月29日前完成认定工作。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应确保在2003年12月26日前完成本地区全部货物运输业纳税人认定工作,凡未按时完成的,由市、州地方税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于2003年12月27日到省局专题汇报原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明电[2003]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纳税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即时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率全省统一为3.3%。
国税函[2003]13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产权转让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省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即收所得税征收率统一定为3.3%,请一并贯彻执行。
从当前我省情况来看,各地对货物运输业纳税人的认定工作进度很不平衡。按照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规定的要求,我省对货物运输业纳税人的认定工作必须于2003年12月29日前结束,请各地务必抓紧办理,确保按时完成。
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所得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收费,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运费。个人合伙企业取得的运费和其它价外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在合伙人之间分摊收入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因有中国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运输车辆不需要由交通部门核发车辆道路运输证(或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下同),因此在对邮政部门认定自开票纳税人时对有中国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运输车辆不需要车辆道路运输证。
运输业双定户按新定额标准征税后,其运输劳务开票金额大于定额的,按开票金额征税,定期定额税款不再重复征收;开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数减去开票金额后的余额征税。原定额加发票全额征收方法停止执行。
特制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运输发票管理流程技术实施方案》(暂行),现印发给你们。数据汇总工作暂由各局信息中心负责,市局负责解释。请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认真贯彻执行。
截至2003年11月20日,各省地方税务局上报的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认定户数累计约2.8万户(详见附表)。从各地上报的情况看,按照总局规定时限上报并认定进度较快的有山东、河南、河北、福建省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等,但各地工作进度很不平衡。
纳税人提供的一项货物运输劳务中,如果既涉及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又涉及海洋运输等其他运输劳务的,其营业税征收管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使用《货物运输发票信息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录入运输发票抵扣联,由税务代理负责一般纳税人申报的使用《货物运输发票信息采集软件(国税中介版)》录入运输发票抵扣联,抵扣联信息(包括纸质和电子信息)在每月申报期进行申报。
根据“手工采集、网络传输、电脑比对”的思路,暂将我省货物运输业发票数据采集和处理直接集中在地市级税务局。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将地方税务局传来的货物运输发票汇总清单和汇总的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的电子信息在当月22日前上传至省局。
地方税务局在对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整顿时,凡发现符合代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进行代开票纳税人认定时,都必须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各单位应根据青地税发[2003]229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在10月底完成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工作的基础上,最迟在11月底前完成对本区域内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工作。
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方式,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可由主管地方税务局和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中介机构代开须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
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各局应将一般纳税人当期报送的《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电子信息进行汇总,于当月22日前将汇总的《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电子信息通过网络上传市局。
对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下属的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分立后新设的公司承受原单位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请各级国税机关及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张贴在所有办税服务大厅(其中的三张清单不需张贴,公告中关于纳税人下载运费发票采集软件的要求,待省局确定后另行通知执行),有关管理措施请按省局文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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