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留抵退税

返回首页

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156385.html

2022-03-23

2022年法规

为支持地方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地方政策性减收,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现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指标(资金额度、科目、项目代码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56380.html

2022-03-21

2022年法规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f8/156371.html

2022-03-21

2022年法规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留抵退税额)后的金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14/142453.html

2021-08-31

2021年法规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bf/142296.html

2021-08-24

2021年法规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两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留抵退税额)后的金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f0/141073.html

2021-07-14

2021年法规

下一步,财政部将指导各地省级财政研究完善省以下留抵退税分担机制,采取调整收入划分、库款调度、先垫付后结算等措施,进一步缓解个别市县留抵退税压力较大的问题。

https://www.shui5.cn/article/3f/141968.html

2021-07-09

2021年法规

您提出的因部分企业承接重大建设项目、留抵退税规模较大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地方退税负担压力较大的问题,在个别基层市县确实存在。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142010.html

2021-06-25

2021年法规

中央财政在财力性补助资金分配方面,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了特殊倾斜和照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留抵退税因素给财政困难地区带来的支出压力。

https://www.shui5.cn/article/6a/142006.html

2021-06-25

2021年法规

本公告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实现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

https://www.shui5.cn/article/17/140031.html

2021-05-01

2021年法规

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140025.html

2021-04-23

2021年法规

对装备制造、研发服务、电网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实行了一次性退还,对我国建立期末留抵退税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

https://www.shui5.cn/article/de/139857.html

2020-09-24

2020年法规

为落实国发[2019]21号文件要求,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9]205号),对增值税留抵退税预算管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并已经按月开展了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33199.html

2020-08-27

2020年法规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纳税信用级别条件要求的,以纳税人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f0/134256.html

2019-12-31

2019年法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d5/132537.html

2019-12-04

2019年法规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对上述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8/129307.html

2019-10-08

2019年法规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https://www.shui5.cn/article/32/128777.html

2019-08-31

2019年法规

将政策着力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试点实施留抵退税的行业大部分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或与其密切相关。在此基础上,自2019年4月1日起,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38/134292.html

2019-07-10

2019年法规

按照现行增值税中央和地方“五五分享”体制,进口环节增值税形成留抵退税的企业,在将来形成国内增值税增量时,地方财政将分享50%。因此,进口环节形成的留抵退税不宜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128474.html

2019-07-01

2019年法规

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e9/126986.html

2019-04-30

2019年法规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26363.html

2019-03-20

2019年法规

2018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新一轮减税措施。按照国务院部署,财税部门陆续出台了调整增值税税率、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设备器具投资一次性费用化、提高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降成本。

https://www.shui5.cn/article/bc/62014.html

2018-08-31

2018年法规

为保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现就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问题通知如下: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c/122821.html

2018-07-27

2018年法规

各省2018年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退还期末留抵税额规模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另行通知。各省电网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按本通知规定计算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据实退还。

https://www.shui5.cn/article/d5/121946.html

2018-06-27

2018年法规

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予以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09/111002.html

2017-02-24

2017年法规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