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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https://www.shui5.cn/article/5e/25204.html

2009-08-17

2009年法规

地税局应对所辖企业及国税局转来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分析,对差异较大的,税务人员应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或者提交给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54/23989.html

2009-05-15

2009年法规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22069.html

2009-01-04

2009年法规

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f/41272.html

2008-07-01

2008年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3a/40857.html

2008-02-20

2008年法规

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cb/4121.html

2008-02-18

2008年法规

纳税人2005年度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取得应税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25/129920.html

2005-12-28

2005年法规

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4/38508.html

2005-12-19

2005年法规

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d/38473.html

2005-12-09

2005年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中“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当月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工资薪金收入全额(包括由境内、外各种来源支付或负担的数额),减除准予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d3/38375.html

2005-11-03

2005年法规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修正案(草案)将其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该减除费用标准是否适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67395.html

2005-08-28

2005年法规

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22974.html

2005-07-07

2005年法规

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22179.html

2005-06-02

2005年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c6/25476.html

2005-04-13

2005年法规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22193.html

2005-03-28

2005年法规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https://www.shui5.cn/article/2a/14000.html

2005-01-21

2005年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其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25477.html

2004-11-01

2004年法规

近期以来,部分地区违反税法和全国统一规定,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和扩大不征税项目的适用范围,违背了依法治税的原则,不利于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对调节收入分配和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https://www.shui5.cn/article/3d/36907.html

2004-02-06

2004年法规

从查补税款的结构分析,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仍占大头,这表明专项检查仍局限于侧重对代扣代缴的检查,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分配隐性化、多元化,对税源的全面监控管理仍是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薄弱环节。

https://www.shui5.cn/article/8a/129971.html

2003-06-02

2003年法规

根据前述事实及个人所得税有关法规,对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代扣代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24650.html

2001-11-09

2001年法规

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有关规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35094.html

2000-08-23

2000年法规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0/50887.html

2000-05-16

2000年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间税收协定和有关税收法规,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华工作期间或离华后以折扣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仍应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判定其来源地及纳税义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24326.html

2000-03-17

2000年法规

壳牌公司在其内部为职工提存的上述住房基金,凡未实际发放个人或未实际划归个人所有的(含职工按公司内部规定预先支取的上述住房基金),均不得在计算壳牌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也可不计入职工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143241.html

2000-02-15

2000年法规

一些地区询问,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和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机构场所的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既有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支付的,也有境外企业支付的。对这些雇员取得的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机构场所是否应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49/34795.html

1999-12-21

1999年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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