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扣除项目如何进行调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企业所得税不允许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予扣除的支出...
2000年底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批准财产损失30万元。对该企业的非正常损失根据税法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接管理权限批准其财产损失允许扣除的是材料成本及其进项税额减去保险赔偿的数额。

1、计算允许扣除的灾害损失灾害损失扣除数=30万十5.1万一20万=15.1万(元)2、计算不允许扣除的金额

不允许扣除额=30万一15.1万=14.9万(元)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但税法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通过中国国内非营业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凡超过上述范围的捐赠,应作为非公益、救济性捐赠送行纳税调整。

[例56]某企业1999年向高科技园区建区五周年纪念捐赠人民币1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对高科技园区的捐赠不属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各种赞助支出各种赞助支出是指纳税人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广告与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明显的区别在于,广告性质的赞助它为赞助企业的产(商)品经营活动进行宣传广告,收取赞助费单位开具广告业专用发票。而非广告性赞助则不具备这两个基本条件。纳税人会计核算中,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广告性赞助支出列入销售费用,其他非广告性赞助不得计入成本、费用的处理,与税法规定的非广告性赞助不得扣除是相一致的,凡是按财会制度的规定进行赞助支出核算的,无须作纳税调整。只有未按财会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的,就必须进行纳税调整,将影响当年损益的数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57]某企业对系统内另一长期亏损企业进行帮助扭亏脱贫,2000年赞助其人民币20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根据税法规定非广告性质赞助不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与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与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指上列项目之外与本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纳税人发生的与营业收入无关的的支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一部分是多许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如违约金、赔偿金等,这与税法规定是一至的,但是在会计核算实际工作过程中,大量存在不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支出,如职工福利支出、职工福利设施支出、为其他单位担保贷款本息支出等。对于此类支出税法规定不得扣除,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影响当年损益的数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一)用于职工福利的支出。 

[例58]某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有5名职工大面积烧伤,需送上海医治,由家属陪送,共发生往返路费支出2万元;夏暑期间除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赛后,每人加发窗式空调器一台,由企业负担50%价款共15万元。上述合计17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上述支出应列职工福利费开支,属与收入无关支出,按税法规定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万元。

(二)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 

[例59]某企业对职工宿舍以及已售给职工的住房进行修理,共发生修理费用30万元,到营业外交出开支。职工宿舍属福利设施,已出售给职工的住房是职工个人财产,所发生的修理费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应列入企业的住房周转金开支。按税法规定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三)为其他单位担保贷款的本息支出 

[例60]某企业在银行资信程度高,系统内另一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报并要求提供担保人,根据主管局要求,该企业为另一企业的贷款进行担保。贷款期满另一企业无力归还贷款本息,银行按担保合同,从该企业银行存款中划转了所担保的贷款本息合计110万元,该企业将其列营业外支出处理。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其他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人还不请贷款而由保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元。

(四)行业工会收取的工会费 

[例61]某企业2000年已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但当年上缴给行业工会的工会费5万元,又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已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其上缴给行业工会的会员费,只能从所提取的工会经费中开支,而不得再予扣除,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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