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大事记(1998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23
摘要:中国税收大事记(1998年)   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超额完成全国工商税收任务的报告上批示: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中国税收大事记(1998年)


  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超额完成全国工商税收任务的报告上批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税收改革,不断加以完善,使中央和地方税收都有了较大的增长,税务战线的广大工作人员做出不懈的努力和重大贡献。希望你们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税制,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以现代化装备武装税收手段,依法征税,清正廉洁,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作出更大的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也在1月4日就该报告作了批示。

  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指出,1994年实行新的增值税以来,商业环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负担率逐年下降,申报中存在大量的负税负申报、零税负申报和低税负申报等异常的现象。出现这些问题不是增值税制度本身的问题,应从加强征管解决。强调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对一般纳税人的审查,对销售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小型商业企业,原则上不要以财务核算健全为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应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应按照《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提高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纺织原料及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24日至27日全国个体私营业户建账与查账征收工作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到会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地强化对个体私营业户建账建制,查账征收。

  3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在2000年以前,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5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本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严格税收管理权限,加强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坚决打击偷税、骗税,清理欠税、减少税收流失,完善所得税制度,调整消费税,开征遗产税。

  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共23条。该办法规定,负责印制、领发、使用和保管税收票证的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以及领取和使用税收票证的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单位(人)必须遵守本办法。该办法包括各级税收机关票证主管部门和主管人员的主要职责、税收票证种类及其使用范围、管理环节(票证的设计和印制、领发、保管、填用、结报缴销、作废和停用处理、盘点、损失处理、销毁、核算、审核、检查、处罚)等内容。

  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该通知重申: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管理权限。民族自治区地域内的税收政策,要与全国保持一致。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减免税管理。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禁各种形式的“包税”。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分税制的规定,严格税收入库级次。

  13日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发布《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退税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根据国际贯例,在互惠对等原则的基础上,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可凭有关单证按月报送批准后退还增值税。并对享受退税的物品范围、申请办理退税手续等作出了规定。自当年1月1日起执行。

  18日中共中央任命金人庆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部长级)。

  26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共14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施的增值税日常稽查,包括稽核、检查及一般性违法问题的处理等作出规定。同时附发《增值税检查基本方法》和《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

  31日为鼓励加工出口产品的企业使用国产钢材,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出《关于列名企业销售到保税区“以产顶进”国产钢材予以退税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列名企业销售到保税区内指定公司的用于顶进口钢材加工出口产品的生产用国产钢材,视同出口,按17%退税率办理退税。

  3月底至4月初应台湾租税研究会的邀请,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金鑫率领中国税务学会代表团赴台湾省进行税务交流。

  4月1日国务院任命金人庆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共2l条。该办法规定,收购资源税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为资源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的适应范围是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同时,对扣缴义务人在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的相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公布施行《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全国县或县以上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设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接受社会监督。该办法还对受理举报范围、管理和处理程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及奖励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21日中国政府与葡萄牙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和葡萄牙外交部部长伽马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请到国家税务总局视察,听取关于税收工作的汇报。

  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该规程规定,各级主管税务机关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对关联企业间在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中,不按立企业间业务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额的行为,应依法调查、审计,实施税收调整,促进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月12日中国政府与爱沙尼亚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和爱沙尼亚外交部部长托马斯。享得利克。伊尔维斯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同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在2000年12月31日前,继续对饲料、农膜、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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