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编者按:我们知道,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是,自然人个人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吗?现与各位老师进行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基本规定 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项目也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特别规定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特例: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如:王小二以400万元转让其2018年1月13日购置的原价360万元的玉米,王小二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2.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换句话说,自然人一律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即,自然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总结:自然人个人不能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换言之,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纳税人不能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思考:个体工商户能否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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