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营改增后,主要代开发票的是国税机关,税务机关不能给哪些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值得关注。
案例概况
每日一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一税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8月10日根据合同收取吉祥公司咨询服务费30万元。问主管国家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 。
二、实务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案例解析
根据案例资料:每日一税公司2017年8月10日根据合同收取吉祥公司咨询服务费30万元。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 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因此,自2017年3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咨询服务,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特别地,根据以上规定,自2017年3月1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给购买方提供的是代开发票,购买方就需要小心了。
思考:除了咨询鉴证业小规模纳税人,还有哪些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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