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27个常见问题(2017年度)

来源:江苏苏州园区国税及北京国税 作者:江苏苏州园区国税及北 人气: 时间:2018-05-21
摘要: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常见问题(一)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启用新版年报,为帮助广大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小编将定期整理申报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1、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第3行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金额合计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常见问题(一)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启用新版年报,为帮助广大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小编将定期整理申报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1、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第3行“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金额合计为什么不包含第29行“其他相关费用”金额,其他相关费用是否不能参与扣除?

  答:企业的其他相关费用可以参与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该报表29行至34行是统计其他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第35行是分析填写不超过总额10%的其他相关费用,所以第3行金额是包括第35行“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的。

  2、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5行业务招待费的税收金额栏次灰化,无法填写数据,怎么办?

  答:(1)请纳税人先在主表A100000页面上方点击“数据读取”按钮,再点击“保存“按钮。

  (2)切换到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好第15行“账载金额”后敲击回车键,“税收金额”栏次会自动计算跳出金额。


  3、查账征收企业申报时,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本年度可弥补亏损所得如何计算?数字一直跳不出来,如何处理?

  答:该表第6行本年度,第2列“可弥补亏损所得”填报主表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第20行“所得减免”后的值。

  若金额无法跳出,请先前往主表查看19行和20行数据是否已经生成,生成后则可在A106000表中点击“数据读取”,即可正常跳转数据。

  4、进入“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应用中的“关联业务往来申报”模块,点击“数据初始化”,页面显示核心征管服务发生异常,无法进行申报,怎么办?

  答:填写“关联业务往来申报”模块前,需先申报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A类报表,否则无法正常申报。

  5、填报A105070表时,如同时有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和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按什么顺序进行扣除?

  答:根据财税〔2018〕15号文规定:“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假设2020年A公司通过红十字会捐赠500万元现金,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为550万元,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结转的尚未扣除的捐赠金额分别为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填报如下: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40.00”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常见问题(二)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启用新版年报,为帮助广大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小编将定期整理申报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1、公司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优惠的,但是在填写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优惠明细表的时候里面显示的加计扣除比例还是50%,怎么处理?

  答:如是科技型中小企业,A107012表中第1项需勾选“科技型中小企业”,表格49行会自动跳出加计扣除比例0.5,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取得“2018”开头的登记编号。

  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无内容

  2、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的“实际发生额”和“税收金额”分别如何填报?

  答: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税收金额=实际发生额-本年度支付上年度计提且在上年度汇算清缴前列支部分+本年度计提且已在本年度汇算清缴前支付金额

  举例:A公司2017年工资薪金账载金额1550万元,其中:

  (1)计提的2017年年终奖500万元,因资金紧张2018年3月25日发放100万元,2018年6月1日实际发放400万元;

  (2)2017年6月23日发放2016年计提的年终奖100万元,上年度已纳税调增处理;

  2017年工资薪金账载金额1550万元;

  实际发放工资(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1550-500(截止2017年底未实际发放年终奖))+100(2017年发放上年度计提年终奖)=1150万元

  税收金额=1150(实际发生额)+100(2018年3月发放的年终奖)=1250万元

  3、企业资产总额确实为0,但在《企业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栏次填0后,页面提示该栏次必须大于0,如何填报?

  答:企业资产总额确认为0但无法填报的,建议填写0.01即可保存通过。

  4、企业确认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填完主表后切换到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一行没有自动带出数据,也无法自己填写,怎么办?

  答:请纳税人检查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万元)”是否填写错误,单位是万元;确认无误后,点击主表的“读取数据”按钮,保存后,切换到A107040,第一行会自动带出数据,点击保存即可。

  5、企业有关联方,但与关联方之间并没有发生业务往来,是否需要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答: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

  6、我是一家内资企业,是否需要关联申报?

  答:是否需要关联申报与企业性质无关,与企业是否发生关联交易有关,也就是说,不管是外资企业、内资企业还是合资企业,只要是据实申报的居民企业且在年度内与企业的关联方发生了业务往来,就需要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一并进行关联申报。

  7、企业所得税年报是否要先报财务报表?

  答:企业所得税年报主表第13行次“利润总额”与财务报表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金额相互勾稽,因此企业需优先填报财务报表,然后再填报年度申报表。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常见问题(三)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启用新版年报,为帮助广大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小编将定期整理申报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1、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企业是否需要到办税大厅或者电子税务局进行优惠备案?

  答: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第四条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具体留存备查资料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目录》。

  2、《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第11行默认加计扣除比例为50%,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应享受的加计扣除比例为75%,如何填列?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时填入正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加计扣除比例会自动变为0.75,相应的可加计扣除金额也会勾稽到主表第17行。《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不影响最终的加计扣除金额,仅做费用的明细展示,默认的扣除比例无法修改,正常填列即可。

  3、2017年新办的企业且一直处于筹办期,2017年全年销售(营业)收入为0,筹办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否能在当年度税前扣除?

  答: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4、申报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页面提醒申报失败,原因为“调用系统服务出错,需联系系统运维人员进一步分析处理”,怎么处理?

  答:请纳税人检查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里400企业股东信息中的404登记注册类型是否为空,选择正确的登记注册类型后保存再申报即可。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2007-05-09”

  5、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A类报表,风险提示显示《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资产原值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原值不一致,但核实后发现一致,如何处理?

  答:此风险提示不属于强制监控信息,若纳税人核对后确认数据无误,可以忽略此提示信息。

  6、在财务报表年报报表中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中,如果本期借方发生额有去年结转的发生额需要填写本期借方发生额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附件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的填表说明,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所以去年结转的数据不在第2行填写,应填入第1行“期初余额”。

  7、企业进行年度关联业务申报时,报告企业信息表的股东信息栏次为空?

  答:请纳税人重新点击数据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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