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11
摘要:特定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对下列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1.注册在上海、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 2.注册在深圳市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 3.注册在平潭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平潭

  对下列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1.注册在上海、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

  2.注册在深圳市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

  3.注册在平潭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平潭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

  政策依据:财税[2016]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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