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的填报(下)

来源:本行数据来源于计算,即为第13行 自产...\">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25
摘要:  十二、第12行 视同销售的收入   1、填报要求:纳税人应填报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企业所得税政策上须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2、数据来源:本行数据来源于计算,即为第13行 自产...

  捐赠的资产捐赠金额。

  3、有关税收政策用需要注意的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即国税发[2003]45号文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

  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二十八、第28行“资产评估增值”

  1、填报要求:纳税人应当填报因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需在税收上确认实现的评估增值额。

  2、数据来源:本行数据来源于纳税人“资本公积”会计科目中核算和反映的资产评估增值额。

  3、有关税收政策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即国税发[2000]84号文规定: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

  二十九、第29行“其他”

  本行填报纳税人除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以外的,在会计核算不作收入处理而税收规定应予以确认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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