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思考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0
摘要: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收的重要构成部分,是我国收益税中的主要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上,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从收入规模上看,所得税位列我国第三大税种...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收的重要构成部分,是我国收益税中的主要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上,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从收入规模上看,所得税位列我国第三大税种;从税收增长幅度上看,所得税增幅位列三大税种之首。从下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项目
2002
2003
2004
收入
与上年相比
增长率
收入
与上年相比
增长率
与2002年相比
增长率
全国税收收入合计(亿元)
16996.6
20466.1
20%
25718
26%
51%
其中:国内增值税
6275.4
7341.4
17%
8930.1
22%
42%
国内消费税
1046.6
1183.2
13%
1503.1
27%
44%
企业所得税
1972.6
2342.2
19%
3141.7
34%
59%
  在税收总体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所得税对税收增收贡献率进一步提高,使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更好发挥,并为全面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从2002年1月1日起,国务院对国税局和地税局的税收征管范围进行了微调,自所得税分享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新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统一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以2005年底石家庄市桥西区国税局第二分局管辖的548户纳税人为例,涉及所得税管理的共计332户,占总户数的60%.2004年度所得税入库6014万元,2005年所得税入库7579万元,增幅高达26%.近年来,该局所得税企业户数呈大量增加的趋势,所得税在总税源中的比重也逐年提升,所得税已经成为新的税源增长点。
  但是,当前国税机关在所得税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如对企业所得税管理观念落后,管理手段相对较弱,重审批、轻管理,税前扣除项目审批和汇算清缴的方式繁琐,个别税务干部会计业务知识不够扎实和税收业务素质不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质量;同时,由于部分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低等原因,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处理随意性大,任意缩小税基、隐瞒收入,虚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情况严重,更加重了所得税的管理难度。因此,迫切需要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应围绕“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强化预缴”来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一、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依托,加强户籍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实行分类管理。
  首先,摸清纳税人底数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如对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由于营业税由地税部门征管,国税部门对其所得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仅满足于这些企业的按期申报,对其申报的准确性缺乏必要的监控,甚至有部分企业开业很久,依然没有纳入正常的税务管理。对此,我们认为,应该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巡查和调查,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及时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对当年或当期申报的涉税信息重点进行分析、评价,并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和纳税的变化情况,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其次,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征管手段,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一是要抓住重点,改进方法,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重点税源户的情况,不断调整不同时期的重点税源户,在日常征管中予以重点监控。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制订出行业的平均赢利水平,以便对照分析。三要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方法保障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二、强化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密切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信息共享。
  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和重要手段,也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
  现行的纳税评估比较侧重于对增值税纳税情况的评估,而对所得税的评估则比较欠缺。其实增值税往往与所得税是紧密联系的,增值税的查补往往也意味着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这就要求我们把增值税的纳税评估与所得税的纳税评估紧密结合起来,方法之一就是建立纳税评估的台账,记录企业视同销售等涉及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行为,作为对其所得税申报情况审核的辅助;方法之二就是要督促企业进行账务调整,加强纳税评估的后续管理,不能一补了之。
本文章更多内容:1-2-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