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这么填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时间:2017-03-01
摘要:首先,您一定想问:《税负分析表》到底有多重要? 自2016年6月1日申报期起,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均需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以下简称《税负分析表》

    首先,您一定想问:《税负分析表》到底有多重要?

  自2016年6月1日申报期起,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均需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以下简称《税负分析表》)。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项目及栏次 增值税 营业税
不含税销售额 销项(应纳)税额 价税合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扣除后 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 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 应税营业额 营业税应纳税额
含税销售额 销项(应纳)税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应扣除金额 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期末余额
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营业税税率 1 2=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3=1+2 4 5=3-4 6=5÷(100%+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7 8 9 10=8+9 11(11≤3且11≤10) 12=10-11 13=3-11 14=13×营业税税率
合计 -- --                            
                                 
                                 
                                 
                                 
                                 
                                 
                                 
                                 
                                 
                                 


  《税负分析表》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为“项目及栏次”、“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分析表》针对企业当期发生的营改增应税项目,根据填写的税率(或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扣除额等信息,分别测算出营改增应税项目所产生的应纳增值税额和原应纳营业税额。填好税负分析表,对于税务机关判断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增减影响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便于税务机关及时对税负上升企业进行辅导,帮助企业降低税负。

    那么,您肯定还要问:

    这张表应该如何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对《税负分析表》专门做了填报说明,填报说明里明确了表格的填写规则,具体填报说明如下: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表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三)各列填写说明

  1.“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

  2.“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3.“营业税税率”:根据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4、第1 列“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差额扣除之前)。  

  5.第2 列“销项(应纳)税额”:根据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简易征收)。

  本列各行次=第1 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6.第3 列“价税合计”: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

  7.第4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填“0”。  

  8.第5 列“含税销售额”: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  

  本列各行次=第3 列对应各行次-第4 列对应各行次  

  9.第6 列“销项(应纳)税额”:

  (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5 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  

  (2)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5 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征收率)×对应行次增值税征收率  

  10.第7 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

  (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 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 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 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  

  (2)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 列“销项(应纳)税额”对应各行次  

  11.第8 列 “期初余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本表第12 列“期末余额”对应行次。  

  12.第9 列 “本期发生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本期取得的准予差额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金额。  

  13.第10 列“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8 列对应各行次+第9 列对应各行次  

  14.第11 列“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1)当第10 列“本期应扣除金额”各行次≤第3 列“价税合计”对应行次时,本列各行次=第10 列对应各行次  

  (2)当第10 列“本期应扣除金额”各行次>第3 列“价税合计”对应行次时,本列各行次=第3 列对应各行次  

  15.第12 列“期末余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10 列对应各行次-第11 列对应各行次  

  16.第13 列“应税营业额”: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对应项目的应税营业额。

本列各行次=第3 列对应各行次-第11 列对应各行次。  

  17.第14 列“营业税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测算出的对应项目的营业税应纳税额。  本列各行次=第13 列对应各行次×对应行次营业税税率  

  (四)行次填写说明  

  1.“合计”行:本行各栏为对应栏次的合计数。

  本行第3 列“价税合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 列“价税合计”第2+4+5+9b+12+13a+13b 行。

  本行第4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第2+4+5+9b+12+13a+13b 行。  

    看完填表说明,小编还要告诉您:

    这些方面,您还真得多注意!

  NO.1 纳税人兼营多种应税行为的,应分行填报对应“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及相关栏次数据,不能混为一谈。

  NO.2 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的(税率/征收率不同),应将不同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额等数据分行填报。

  NO.3 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在原营业税政策下适用不同营业税税率的,应该要分别确定其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营业税税率。

  NO.4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且发生差额扣除额的,才能按实际扣除额填报第4 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按国家统一的原营业税政策规定享受差额扣除政策的,可以填报对应行次第9 列“本期发生额”。

  NO.5 纳税人填表格时,须按要求精确到元至角分。除标注为不含税销售额的外,其他均为含税销售额。

    另外,小编还要提醒您:

    这些地方容易填错,一定要小心!

  NO.1 绝大多数情况下,增值税如果有应税服务扣除额,营业税也应有扣除额。(以下项目,增值税虽然填写了扣除额,但在原营业税下不进行差额扣除: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的款项、安全保护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一般计税的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价款、旅游服务业中的签证费等)

  NO.2 从事物业管理的纳税人若选择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5号公告规定,以自开票方式处理代收水费项目的,应选择“居民生活服务”,增值税税率3%,营业税税率5%;

  NO.3 建筑服务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税率11%的,虽然营业税有应税服务扣除额,但是增值税因已抵扣进项税额,不能适用差额扣除。

  NO.4 应税服务征收品目对应的营业税税率需要仔细核实后再进行填写。

    最后,小编给大家举个例子,让大家能清楚的理解基本填写规则。

  假设厦门甲公司存在其他建筑服务(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税率11%的A工程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的B工程)、有形动产租赁两种应税项目,那么该公司所属期2016月6月年份的税负分析表填写应注意下面几点: 

  NO.1 兼有不同应税项目,应分栏填写,其他建筑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分别填列。

  NO.2 虽然A工程和B工程属同一种应税项目,但因为计税方式不同,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不同,因此应按照项目分别的发生额也应该分栏填写。

  NO.3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的A工程,取得分包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进行进项抵扣,因此不能进行差额扣除;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B工程,分包款可以填写扣除额(价税合计)。

    具体填表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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