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中各科目余额的结转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0-24
摘要: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实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但笔者在工作中发现,很多企业在进行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转换时,对各科目余额结转的处理不够准确...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收益”科目除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益以外,对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也应通过该科目核算,“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除核算主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以外,对于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税金及附加,也应通过该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销售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营业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其他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由于上述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