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税形势持续升温 各地税局发布2016年国际税收工作要点

来源:思迈特 作者:思迈特 人气: 时间:2016-03-04
摘要:2016年1月28日,全国国际税收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明确了我国2016年国际上税收管理和反避税的工作重点: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做好税收协定执行等。会议结束后,各地税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规

2016年1月28日,全国国际税收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明确了我国2016年国际上税收管理和反避税的工作重点: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做好税收协定执行等。会议结束后,各地税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规划2016年国际税收重点工作,并在其2016年工作计划中发布国际税收工作重点。 

山东青岛市地税局:

1.深化非居民税源管理,重点抓好股息、租金和财产收益扣缴;深化与国税局合作,争取常设机构下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实现突破。

2.延伸反避税管理,建立和完善关联企业反避税风险指标体系,对重点集团和重点行业实行集中攻关。

3.编写《个人跨境税源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分类梳理发布跨境个人所得税核查风险点,提升个人跨境税源管理水平。

4.建立国际税收团队集体会商攻关机制,成立反避税案件调查及会审、国际税务管理重点政策案例研讨、“走出去”服务管理、国际情报交换及税收协定执行等专业团队。

内蒙古锡盟国税局:

继续加大风险核查、税务检查力度,持续推进反避税工作,加强股权转让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拓宽税收渠道。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国税局:

一是全面开展反避税工作。为了深入挖掘反避税案源,市局将深化国际税收与国内税收协同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岗位人员的前沿管理优势,利用关联申报与数据审核,积极开展反避税监控管理,克服经济低迷、外资企业少等困难,争取反避税工作有重大突破。

二是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是春风行动的主要内容,市局将着眼全局,完善措施,强化服务,主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支持;同时密切关注中俄国家文化物流经贸产业园项目,及时提供税收政策辅导,全面掌握落户企业的经营情况,做好跨境税源管理。

三是做好非居民税收管理。虽然我局暂时没有非居民企业,但始终未放松过管理。将继续加强与外汇、银行、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调动基层岗位人员管理过程的敏感性,狠抓非居民税收收入。

四是做好俄罗斯税收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积极配合省局的俄罗斯税收信息研究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俄罗斯网站信息收集,组织全系统英语水平较高的人员集中翻译,保质保量及时报送编译稿件。

五是积极开展国际税收培训。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邀请省局、其他地市国际税收工作业绩突出人员,为双鸭山市国际税收工作进行把脉,查找国际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经典案例讲解,提高国际税收工作人员的职业敏感性与判断力;选派业务骨干参与高端培训,学习外部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 

河北唐山市国税局:

1、再接再厉,进一步开展反避税调查工作

一是加强对企业关联申报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审核,督促符合应报同期资料的企业按时上报同期资料;二是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重点集中力量对总局已立案的反避税企业关联业务往来事项进行调查和纳税调整。通过与企业进行沟通和约谈,查阅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资料和账簿,采取实地调查、走访约谈等形式向有关人员核实情况,进一步扩大筛选范围,通过查询BVD数据库,筛选出产品相近,工艺流程与功能风险相近的可比公司,采取适宜的调整方法对关联交易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力争尽早结案。

2、加强宣传,完善“走出去”企业纳税服务工作

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和服务。充分利用国际税收交流和合作平台,帮助境外投资企业了解投资国税收制度,避免双重征税;加强中国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帮助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及时享受协定待遇;通过税收协定框架内的税务主管当局间相互协商机制,积极处理和解决我国居民境外投资活动中遇到的涉税纠纷;积极采集外部信息,掌握“走出去”企业数量以及投资国别,做到底数清,便于对“走出去”企业的管理与服务。

3、夯实基础,推动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规范跨境纳税人投资、经营、财产类所得的税源监控,加强非居民税收分类管理,识别并及时控制跨境税源风险,进一步完善非居民税收征管体系。加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特别是对列入国家、省和地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有非居民参与的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监控管理,合理确定利润率水平;进一步对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开展深入检查,防范税收流失;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的管理。

4、严格把关,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工作

继续加强税收协定的执行和优惠待遇的落实,优化纳税服务;注重协定执行的规范和统一,防范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收益等条款规定的滥用;按“受益所有人”判定的原则,做好享受协定待遇人身份认定工作;加强协定待遇的审批及备案的后续管理,开展对协定待遇落实情况的检查,防范套取协定优惠或滥用协定等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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