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收信息化实践的经验教训及启示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0
摘要:  尽管中美两国拥有截然不同的税制、征管体系和信息化系统,但研究美国税收信息化的进程,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借鉴其成熟、合理的部分,会对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产生积极作用。   一、推广普及电子申报、电子征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收效率...
尽管中美两国拥有截然不同的税制、征管体系和信息化系统,但研究美国税收信息化的进程,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借鉴其成熟、合理的部分,会对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产生积极作用。
  一、推广普及电子申报、电子征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收效率
  电子申报作为电子税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信息化的一种高级表现形式,正在我国税务系统内广泛使用。一般来说,电子申报主要包括互联网申报、电话申报和银行网点报税3种形式。电话申报和银行网点报税能满足税额较小且固定的“双定”户使用,但这两种方式交互性差、直观性不足、信息量也很小、缺乏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直接交流。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推广和电子支付方式的普及,互联网申报的方式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
  从目前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使用电子申报和电子支付的方法越来越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接受和欢迎,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税务系统来说,也可以大大节约征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差错率等。
  事实证明,人工征收方式的成本很高,按美国国内收入局分析,每一份手工报表的征收处理成本大约是2.49美元,而采用电子方式申报的处理成本仅仅只有18美分。由此可见,大幅度提高采用电子申报纳税人的百分比,能够更容易地降低征税成本。美国国会1998年提出要求,至2007年电子申报必须达到80%的比例。
  电子申报能够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然而推广起来仍然困难重重。除了纳税人及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水平不够,税务部门流程设计不畅,难以体现其快捷、便利的优势以外,对电子化税收安全性的担心,也是困扰纳税人和税务部门的重要因素。
  我国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同样重视电子申报方式,各地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框架下,积极发展自己的电子申报缴税系统和软件。然而由于社会信息化的不均衡发展,使得我们的电子申报进展不均衡。信息化发达的地区,纳税人更愿意使用电子化的申报缴税方式,而对于落后地区的纳税人,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纳税人,由于缴税规模小,城市小,到税务部门的距离很近,不愿意使用电子申报方式。
  而与此同时,技术部门也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和责任。税务系统使用的互联网申报软件都是由税务部门独立或税务部门联合软件公司联合开发的,给税务部门带来最大的困扰就是每年税务申报表发生变化的时候,系统的升级工作量很大,尤其是在综合征管软件进行升级的同时,互联网申报软件也需要做大的调整,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美国10大服务中心和3大计算机处理中心通过自动征收系统集中征收的模式,带来了低成本优势。我国如果采用全国几大中心集中征收,最大的问题就在于需要财政上的改革。
  二、增强保密意识,从思想认识、法律规定、技术等多方面加强安全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结合法律的进程,确保纳税人的权利
  在与美国国内收入局官员交流过程中,他们的安全保密和法律意识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在美国收入局内部,除了用技术手段严密防范非法入侵外,还有非常严格的管理措施。比如税务局可以接收纳税人的电子邮件,但承诺不会给纳税人发送电子邮件进行信息交流,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美国国内收入局的官员不能查询及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更不能泄露纳税人的保密信息,否则会被起诉。
  提供电子化税收服务,税务部门必然要使用互联网、公共电话网等大众网络手段,纳税人也同样要通过这些手段来进行申报缴税以及获取相关的纳税信息。而互联网、公共电话网的安全性一直以来都受到重大的考验。在病毒、黑客攻击,通信窃听,账户盗取等事件不断发生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如何建立一套安全可靠的公共网络服务系统,确保纳税人的隐私权利得到保障,确保电子化申报缴税的过程平安畅通,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安全问题是美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首要问题,我们特别要注意改变重技术轻管理的倾向。
  三、加强网站服务功能,以服务纳税人为宗旨,以电子化的手段促进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网站的建设包括内、外网网站建设两大部分。内网网站以服务不同部门业务为中心,针对不同部门的信息和平台制定统一的信息和问题数据库,并加以不断更新;实现工作流程化,通过信息化促进专业化,真正实现无纸化办公;利用电子邮箱服务帮助各业务处室及时进行工作协调。
  外网网站要围绕以纳税人为中心组织各类信息,可根据纳税人身份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等)对信息和系统进行分类;提供各类面向纳税人的应用平台登录接口;信息透明化,所有与纳税相关的政策、法规、历史数据等都可以通过网站搜索引擎加以查找;详细的纳税流程,帮助纳税人认清自己的义务,同时知晓自己的权利;提供不同类型的版本,如发音文件、盲版格式、不同语言版本等,以满足更大范围纳税人的需求;建立畅通的交流渠道,提供在线实时或非实时的服务,以解答纳税人的各类纳税事宜,充分发挥E-MAIL功能,给纳税人提供新闻信息;加强网站安全性,保证访问的畅通和连续性。
  四、加强项目管理,建立稳定的核心系统
  事实上,针对如此庞大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是对世界上任何一个机构的巨大挑战。多年的电子信息技术项目发展经验告诉我们,技术并不是项目的全部,更重要的是项目的管理。这一点从美国多年的税收信息化过程中也进一步得到了验证。美国国内收入局提出的2005年~2009年现代化目标和策略中进一步指出:税收信息化是非常复杂艰辛的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障碍,其关键的因素包括:领导重视、业务部门的配合、合适的管理结构等方面。
  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20年中,美国国内收入局在20世纪60年代建立的信息系统,尤其是核心系统,在税法变更多、技术变化快的形势下,仍然能够坚持顺利运行。其关键在于基础核心系统保持相对稳定。主文件系统仅仅负责纳税人基础数据包括登记和征收数据的管理,并不负责一线的征收,它的作用仅仅是向其他的征收系统、查询系统、管理系统提供最基本的税收数据,其他所有应用系统的数据来源都基于主文件系统。
  虽然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主文件系统技术老化、维护成本高、与其他系统交换数据存在障碍等问题,但这种方式确实有助于保证整个软件系统框架的稳定性,同时通过不断增加新的应用系统或修改原有的应用系统,来满足不断变化的税收法律和现实征收管理的需要。
  我国的情况和美国大不相同,各地征管软件的开发基本向涵盖征收管理的所有环节方向发展。随着全国税收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在长期的应用过程中,我们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旦税法变更,随之带来的软件系统变更所需要进行的工作量非常庞大;在核心数据结构的规划设计方面,由于历史和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税务部门内部非常熟悉该项技术及管理的人欠缺,许多情况下是开发商一言堂;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使得业务软件系统的运行效率不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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