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福利企业和学校办企业享受的流转税优惠政策仍然保留,由税务机关采取先征税后返还的办法。即:福利企业和学校办企业,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如实申报,填开税票解缴入库。同时,由税务机关填开收入退还书,将已征税款返还给纳税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49/25054.html

1994-03-29

1994年法规

根据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精神,从1994年1月1日起,民航总局直属企业一律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国家为支持民航事业的发展同意1994年返还15%,由中央财政按当季应返还数的80%集中退给民航总局,年终清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87/180395.html

1994-03-28

1994年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法规,我局意见,对纳税人代中央、地方财政收取的各种价外收入都应并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b/11433.html

1994-03-28

1994年法规

关于发票问题经与国家税务总局商量同意,原产品税转为征收农业特产税后,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继续由税务部门办理。各地财政征收机关要积极与税务部门联系,做好这项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00/32789.html

1994-03-28

1994年法规

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日后征收的属于增加或者代替第三款所列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所作出的实质变动,在其变动后的适当时间内通知对方。

https://www.shui5.cn/article/e5/130409.html

1994-03-28

1994年法规

这次专项斗争主要是在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比较严重的大中城市和地区开展,其他地区可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打击的重点是: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犯罪团伙特别是利用地下印刷厂大量印刷假发票的;以伪造、倒卖发票为常业或牟取暴利的;利用假发票从事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分子。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132929.html

1994-03-28

1994年法规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场地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列支问题,我局意见,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厂房、场地、饭店、宾馆、招待所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其土地使用费应由出租方依照有关法规缴纳,并作为确定场地租金的组成因素。

https://www.shui5.cn/article/f9/11432.html

1994-03-26

1994年法规

根据国家税制改革有关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不列作车辆生产(组装)厂的销售收入。因此,对国内生产(组装)车辆计征车购费时,计费价格应包括消费税,不包括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1/180248.html

1994-03-26

1994年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7号)及国家有关规定,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工业、商业、供销企业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全部按应纳税所得额上交33%的所得税,税后利润暂予免交。原财政部下发的有关烟草企业利改税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文件一律废止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33368.html

1994-03-26

1994年法规

由于上述规定,与《工会法》关于工会经费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拨交的规定容易混淆,目前在具体执行中,有的企业认为今后应按”计税工资总额“计算拨交,工会则认为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拨交。

https://www.shui5.cn/article/53/181025.html

1994-03-26

1994年法规

探矿权人可以对符合国家边探边采规定要求的复杂类型矿床进行开采;但是,应当向原颁发勘查许可证的机关、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和勘查项目主管部门提交论证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务院关于采矿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办理采矿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44950.html

1994-03-26

1994年法规

行政性收费应按照执收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各项收费的不同情况,分批逐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第一批先将属于全国性的资源性收费、证照性收费以及部分收入数额较大的管理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具体项目随文附发)。

https://www.shui5.cn/article/f2/25064.html

1994-03-25

1994年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直接向境外客户出口商品使用的发票,报经当地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企业自行设计印制,不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但印制时要在发票的右上方印明税务机关核准文号和“出口专用”字样,并将样本、印制数量和编号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和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66/3685.html

1994-03-24

1994年法规

对司法部劳改局、劳教局,各省(区、市)劳改局、劳教局以及地市劳改、劳教单位兴办的不属于劳改、劳教企业性质的其它企业(如为安置本系统家属、子女兴办的服务公司、商店等)仍按法规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4/133377.html

1994-03-24

1994年法规

对收购前款以外的其他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其为农业特产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从收购所支付的金额中代扣,代缴农业特产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8/143775.html

1994-03-24

1994年法规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以下简称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30250.html

1994-03-22

1994年法规

国税函发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有如下错误,请予更正:一、第三条关于计税依据问题第2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实施细则》……”,应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41/32785.html

1994-03-22

1994年法规

《企业所得税入库税额明细年报表》的“40、地方金融企业”下依次增设“地方国有银行”、“集体金融企业”、“外资银行”和“其他地方金融企业”四个中央级固定收入项目,以分别反映执行新的预算收入划分办法后,不同的地方金融企业所得税的入库情况。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32931.html

1994-03-21

1994年法规

对于煤矿企业矿井水外排时,如增加了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或数量的,则应按规定征收污水排污费;否则,不应征收污水排污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80554.html

1994-03-20

1994年法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便于各地及时开展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新税制的顺利实施,现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接到通知后,立即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积极主动配合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132932.html

1994-03-20

1994年法规

商业零售企业只能向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开具专用发票,索取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必须持盖有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未提供证件的,商业零售企业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0/3703.html

1994-03-18

1994年法规

自开征印花税(1988年10月)以来,国务院和我局曾两度对外贸合同(包括进出口购销合同、技术合同)和涉外保险合同给予定期免征印花税的照顾(有关文件附后)。以上免税至1993年底均已到期。

https://www.shui5.cn/article/15/79259.html

1994-03-18

1994年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管理全国范围的外商投资财产验资及其有关的财务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外商投资财产验资及其有关的财务工作。经财政部及各地财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办理外商投资财产的验资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09/132934.html

1994-03-18

1994年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已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发布的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税的文件,经审核有关计征流转税的规定部分,原则上仍可延用,但原规定中“工商统一税”应改为“营业税”,适用税目应改为“服务业”,适用税率为5%,仍可沿用的文件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178977.html

1994-03-16

1994年法规

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税委会[1994]03号文通知,从1994年3月20日到1994年3月20日到1994年12月31日止,对空调冷凝器用的内螺纹铜管、空调压缩机、复印机用的零、复印机用零、部件共四个税号实行暂定税率。

https://www.shui5.cn/article/93/132936.html

1994-03-16

1994年法规

商业零售伞业销售商品凡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的,必须按照国税明电[1994]35号的法规,即购买方必须持盖有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未提供证件的,销货方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06/3700.html

1994-03-15

1994年法规

凡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经县(市)税务局批准,其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由税务所代开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将代开专用发票的情况造册详细登记备查。但销售免税货物或将货物、应税劳务销售给消费者的,以及小额零星销售,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ec/3697.html

1994-03-15

1994年法规

实际采购成本按以下规定确定:原实行'购进扣税法'但未实行'价税分流'的企业,其实际采购成本为实行'购进扣税法'时核定的期初存货采购成本减去以后动用库存并已计算扣除税金部分后的余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53129.html

1994-03-15

1994年法规

发电厂和供电局在申报纳税的同时,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和厂供电量、销售额、预征税额收集汇总,填写《电力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样式附后)(编者略),报送给电力公司作为计算其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依据,同时将该表抄送税务征收机关。

https://www.shui5.cn/article/15/53128.html

1994-03-15

1994年法规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以来的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1994年2月14日,我局以国税明电[1994]035号明传电报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发给各地。现印发给你们,请继续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14/53127.html

1994-03-15

1994年法规

关于商业企业期初存货中含有的已征税款的处理问题,原则上应同其他企业保持一致,但为了有利于商业企业的资金周转,以保证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1993年12月29日国税明电[1993]72号明传电报将《商业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问题的通知》发给各地。

https://www.shui5.cn/article/e2/79823.html

1994-03-15

1994年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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