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10
摘要:在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可直接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活动的其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可辨认的无效和初始运作损失;为运行该无形资产发生的培训支出等不构成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

  第一节 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开发某项产品或专利技术产品等,通常是根据管理当局决定该项研发活动的目的或者意图加以确定,也就是说,研发项目形成成果以后,是为出售还是为自己使用并从使用中获得经济利益,应当依管理当局的决定为依据。因此,企业的管理当局应当明确表明其持有拟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并具有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并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的可能性。

  (三)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开发支出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确认,其基本条件是能够为小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有关的无形资产在形成以后,主要是用于形成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小企业应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市场情况进行估计,应能够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有关的无形资产开发以后主要是用于对外出售的,则企业应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类无形资产的需求,开发以后存在外在的市场可以出售并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无形资产开发以后不是用于生产产品,也不是用于对外出售,而是在小企业内部使用的,则小企业应能够证明在内部使用时对该企业的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这一条件主要包括:

  (1)为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具有技术上的可靠性。开发的无形资产并使其形成成果在技术上的可靠性是继续开发活动的关键。因此,必须有确凿证据证明小企业继续开发该项无形资产有足够的技术支持和技术能力。

  (2)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财务和其他资源支持是能够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的经济基础,因此,小企业必须能够说明为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所需的财务和其他资源,是否.能够足以支持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

  (3)能够证明小企业获取在开发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小企业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等。如在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借款机构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的声明等来证实。

  (4)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取得收益。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对于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单独核算,如发生的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材料费等,在企业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下,所发生的支出同时用于支持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明确分配的,应予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

  二、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

  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其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费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该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可以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在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可直接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活动的其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可辨认的无效和初始运作损失;为运行该无形资产发生的培训支出等不构成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

  值得强调的是,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和,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三、内部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基本原则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小企业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只有同时满足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各项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二)具体账务处理

  (1)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企业购买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1)的规定进行处理。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照“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例】某小企业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40000元、人员工资10000元,以及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30000元,总计80000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50000元,期末,该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000

    ——资本化支出 50000

    贷:原材料 4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000

      银行存款 30000

  期末:

  借:管理费用 30000

    无形资产 50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000

      ——资本化支出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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