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未来须推进税制、体制和法制建设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中国经济时报 人气: 时间:2017-08-09
摘要: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对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一周年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随着营改增深入推进,减税额逐步增加,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承诺,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力争达到1万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对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一周年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随着营改增深入推进,减税额逐步增加,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承诺,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力争达到1万亿元,并且5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减税降费。据上海财大的评估报告,全面实施营改增通过行业、企业内部减税和上下游环节税收抵扣机制,从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减税7000亿元,完成了全面实施营改增的预期目标。

  报告认为,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综合配套推进、平稳有序运行,完成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的税制转换,涉及1011余万户纳税人、2万亿元税款,实现了增值税在工商业和服务业全覆盖,构建起了有利于形成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现代增值税基本制度,充分显示出中国政府快速高效战略决策力、政策执行力和挑战应对力。

  报告统计显示,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营改增累计减税6993亿元,考虑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纳税4月应缴税未纳入统计,如按权责发生制计算实际减税应超7000亿元。减税面扩大:从企业减税户看,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底,四大行业中减税或者税收持平企业占98.7%,税负增加企业占比下降到1.3%。减负率提高: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原3+7行业和新纳入的四大行业实现了全面减税,试点行业直接减税合计4581亿元,减负率高达22.85%。外溢率突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不但消除了试点企业重复征税,直接减轻了试点企业税收负担;更重要的是,消除了试点企业与下游企业之间的重复征税,减轻了产业链税收负担。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试点行业直接减税4581亿元,为下游行业增加进项税额抵扣而减税2412亿元,试点行业减税效应外溢率为0.53。

  报告还显示,全面实施营改增顺应新常态要求、助力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产业结构优化、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双创”活力释放,综合经济效应明显。宏观经济上促进了经济可持续增长、利于增加投资就业。通过构建营改增CGE模型,测算得出结论:全面实施营改增第一年对经济增长净影响为0.892%,第二年为0.306%,第三年为0.079%。综合来看,若全面实施营改增的作用完全发挥,总体上会使GDP增长3.42%。

  此外,若全面实施营改增的作用完全发挥,会使中国物价总水平下降2.75%。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所购不动产投资可作为进项税抵扣政策,对不动产投资产生较大激励,将使中国投资需求增长6.92%。可以促进居民就业的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加吸纳劳动就业,使中国就业增长0.74%。可以使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增长1.50%,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增长2.03%,营改增对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状况改善程度要大于城镇居民。

  据《2016中国创新创业报告》列出已融资额度最多的50家创业公司,属于营改增行业,同时符合具有企业销售额、应纳税额和减税额三个指标的27家公司,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减税情况分析,24家减税企业中9家为零缴税,平均减税率49.78%(加权平均)和64.71%(算术平均),减税率远高于3+7行业44.64%、四大行业15.91%和全部行业22.85%水平,反映营改增对经济创新创业企业具有较一般行业更大支持和激励作用。

  报告还提出,全面深化增值税改革任重道远,未来改革重点应是推进税制、体制和法制三大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中国税收治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首先,推进税制建设,简化税率结构,规范税收制度。其次,推进体制建设。保持现行中央地方五五分享体制,通过优化税率结构来优化财政体制;探索增值税分享方式;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收入全部归中央,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再次,推进法制建设。税率简并和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重点。应加快增值税立法。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全面实施营改增倒逼税务系统推进机构改革、改进征管方式、创新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来全面提升中国税收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应尽快实现出口货物、服务的彻底退税,为中国服务贸易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中国税收国际竞争力提供良好的税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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