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已经取消

来源:东南商报 作者:殷浩 张长友 人气: 时间:2014-08-05
摘要: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联合发布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调整文件(财关税[2014]37号),明确自7月31日起,取消加工贸易项下首批78个税号的进口钢材保税政策,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并公布相关过渡措施...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联合发布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调整文件(财关税[2014]37号),明确自7月31日起,取消加工贸易项下首批78个税号的进口钢材保税政策,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并公布相关过渡措施。对7月31日前已签订的合同,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实际进口的,允许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以保税的方式开展加工贸易。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热轧板、冷轧板、窄带钢、棒线材、型材、钢铁丝、电工钢等78个税号的钢材产品,相关产品国内完全能够生产、质量能够满足下游加工企业需要。宁波海关提醒从事以上钢材进口加工的企业,尽快做好采购渠道变更、产品结构优化等调整工作,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附件:首批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产品清单  下载: rar 文件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