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朴槿惠狠批玩忽职守一周后,韩国国会今天通过中韩自贸协定

来源:财政部 作者:财政部 人气: 时间:2015-11-30
摘要:距韩国总统朴槿惠指责国会伪善、玩忽职守不到一周时间,韩国国会终于通过了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批准案。 2015年11月30日下午,韩联社报道称,韩国国会当天表决通过中韩自贸协定批准案。 此前一天下午,朴槿惠在机场启程赴巴黎出席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

距韩国总统朴槿惠指责国会伪善、玩忽职守不到一周时间,韩国国会终于通过了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批准案。

2015年11月30日下午,韩联社报道称,韩国国会当天表决通过中韩自贸协定批准案。

此前一天下午,朴槿惠在机场启程赴巴黎出席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时,还在敦促执政党相关人士争取让中韩自贸协定在国会尽早获批。

她表示,中韩自贸协定由韩方发起,韩国对华出口比重较高,需附加优惠政策以提振出口。此次巴黎之行,她将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会面,更需尽早让中韩自贸协定生效。

这距朴槿惠指责国会伪善,玩忽职守,迟迟不批准中韩自贸协定不到一周时间。

此前的11月24日,朴槿惠主持召开国务会议时曾抨击国会不做实事。她指出,中韩自贸协定生效每推迟一天,就会丧失4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228万元)的出口机会。如果年内仍无法批准,一年的损失额将多达1.5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83.5亿元)。

中韩两国于今年6月正式签署自贸协定,该协定需经两国国内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

原定于11月26日召开的国会全体会议是表决(是否通过中韩自贸协定)的最后期限,后因金泳三治丧及朝野分歧而一再推迟,迫使政府将11月30日划为退无可退的马其诺防线。

韩国在野党认为,政府制定的自贸协定补偿政策缺乏强制性和实效性,不足以挽回给农业渔业等方面的损失,希望通过拖时间争取到更多可持续的、结构性补偿措施。

此外,韩联社的报道还提及,韩国青瓦台方面担心,即便中韩自贸协定于11月30日获批,也难保年内生效。这是因为韩方批准后,中方还须走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国务院批准等行政程序,再加上两国交换公文需要时间,无法排除年内不能生效的可能性。

但韩国经济副总理崔炅焕强调,韩国的竞争对手澳大利亚后来居上,已走完中澳自贸协定年内生效所需批准程序。他呼吁朝野各党早下决断,停止无谓的争论。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10月出口额创下6年零2个月来跌幅之最(15.9%),迫切需要通过中韩自贸协定提振经济。

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测算,中韩自贸协定将拉动中国实际GDP增长0.34个百分点,拉动韩国实际GDP增长0.97个百分点。

具体到两国企业,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国最终将有91%的产品对韩国取消关税,覆盖自韩国进口额的85%。同时,韩国最终将有92%的产品对中国取消关税,覆盖自中国进口额的91%。中国的纺织服装、有色金属、钢铁、机械设备等行业企业,可进一步降低对韩国出口成本。韩国的机械设备、化工、液晶显示等行业企业,也将更好分享中国商机。

韩国贸易协会专务李在出此前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时也表示,中韩自贸协定正式实施,韩国企业在日用品、消费品、服装、电子、家电等行业获益较为明显。 

  以下为中韩FTA洽签过程:

  ▲ 2012年5月2日 = 中韩两国正式宣布启动FTA谈判。

  ▲ 2012年5月14日 = 中韩举行第一轮FTA谈判。

  ▲ 2014年11月10日 = 韩国总统朴槿惠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宣布中韩FTA谈判达成一致。

  ▲ 2015年2月25日 = 中韩草签自贸协定。

  ▲ 2015年6月1日 = 中韩首脑正式签署自贸协定。

  ▲ 2015年6月4日 = 韩国政府向国会提交中韩FTA批准案。

  ▲ 2015年8月31日 = 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将中韩FTA批准案提上议程,在野党缺席。

  ▲ 2015年9月2日 = 韩国总统朴槿惠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举行会谈,双方商定为使中韩FTA尽早生效共同努力。

  ▲ 2015年9月7日 = 朝野就建立由执政党、在野党和政府组成的中韩FTA协议机制达成共识。

  ▲ 2015年10月22日 = 朴槿惠同朝野两党领导人进行会晤,要求截至11月中旬处理中韩FTA批准案。

  ▲ 2015年10月31日 = 朴槿惠和李克强商定尽快完成各自国内程序,力促中韩FTA在2015年年底前生效。

  ▲ 2015年11月18日 = 由执政党、在野党和政府建立的中韩FTA协议机制召开首次全体会议。

  ▲ 2015年11月27日 = 朝野就11月30日召开外交统一委员会全体会议处理中韩FTA批准案达成一致。

  ▲ 2015年11月29日 = 朝野就召开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中韩FTA批准案达成初步协议。

  ▲ 2015年11月30日 = 国会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韩FTA批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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