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末倒置的财税观

来源:胡绵鹏 作者:胡绵鹏 人气: 时间:2014-02-20
摘要:一群友问: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如何做会计核算?这本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但是另一群友的回答引起了我的注意,答:固定资产报废要报税务机关,同意处理的才能处理,可以结转营业外支出...

    一群友问: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如何做会计核算?这本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但是另一群友的回答引起了我的注意,答:固定资产报废要报税务机关,同意处理的才能处理,可以结转营业外支出。聊天中得到一个令我震撼的观念:会计法只是核算工具,核算内容要靠税法,会计要按税法规定做账......。语气中带出了对会计法律法规的不屑。这反映出了税务机关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强势地位。这一句话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加之这两年做审计、涉税鉴证也有一些会计有过类似的做法,我想有必要写点什么,厘清会计法律法规和税法之间的关系。

    税收和会计是经济体系中的两个重要分支,二者相互独立又密切联系。企业应纳税额,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基础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必须通过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体现。会计工作能为税收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各项应纳税费的计算必须以会计核算的财务数据为依托,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由于会计与税法各自的目标不同,服务对象不同,两者必然存在着差异。纳税人既要按照会计法律体系的要求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又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计算和履行申报义务。比如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这一条充分体现了二者的关系,一方面,税法承认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在二者出现差异时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企业的会计利润。

    会计的确立目标是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变动信息,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股东、债权人、管理者、政府和社会公众作出经济决策。税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组织国家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者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对于同一经济业务有时会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于企业销售商品时向客户收取的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基础计算增值税,但是会计上该笔违约金应当作为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理,而非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和税法的差异,更多的存在于企业所得税法规中,比如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应当据实计入营业外支出,而税法对其扣除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当年利润总额的12%。如果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为负数,以为这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公益性捐赠一分都不能扣除。如果按照税法做会计核算,该笔捐赠支出难道不入账吗?又比如税法允许的费用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按税法是不是要确认多50%的费用呢?显然不可能。又比如最普遍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按照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营业收入0.5%孰低原则确定,按税法规定做会计处理又该如何处理呢?税法规定的不是会计处理,而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限额,这些差异更多的是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差异事项,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做会计处理,汇算清缴时在纳税调整表中体现,最终影响的会计事项是应交税费和所得税费用,或者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会计核算几乎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不可否认,税务会计是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涉及到税务的,应当按照税收的规定计算应交税费,确认为一笔负债或者计入当期损益,胡说财税从事财务工作十多年,在税法中能找到的关于会计的规定,一般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分别核算”等,。如《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比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又比如第十三条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等等,这些规定,均体现出税法对会计法规的引用和尊重。在此,胡说财税并不是想证明会计比税法更重要,会计中有税法,税法中有会计,按照会计法规做账,按照税法调整这才是会计和税法的辩证关系。

    准确的会计核算就包含了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并以会计处理方法核算,正确处理好会计和税法的关系,才能使会计和税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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