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变化了的税收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作者:高培勇 人气: 时间:2014-03-04
摘要:由主要着眼于经济生活领域到覆盖所有生活领域,由 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 到 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意味着税收的功能范围获得了极大的拓展。 每年一度的两会开幕了...

由主要着眼于经济生活领域到覆盖所有生活领域,由“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到“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意味着税收的功能范围获得了极大的拓展。

每年一度的两会开幕了。不过,今年的两会肯定与以往有所不同。这是因为,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国家发生的变化很大。抛开其他别的方面暂且不论,仅就税收而言,今天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变化,至少有如下几个。

税收的定位提升了
在以往,税收是被纳入政府收支体系之中,当作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来定位的。翻开我们使用多年的各类涉及税收问题的教科书,如下这样的定义可谓耳熟能详:“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除此之外,虽也不时有其他的文字表述散落于学术界的各类文献,但局限于政府收支视野、在政府收支体系中给税收定位的思维是其共同的特点。

在今天,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财政定义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处于政府收支体系收入一翼且居主体地位的税收,自然也要被提升至国家治理的层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寻求定位。既然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便是这个基础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家治理的总体角度定位税收,至少说明,税收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范畴,而是一个事关国家治理和整个经济社会事务的基本要素,税收可以也应当作为国家治理的手段和工具而发挥作用。

由政府收支体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由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到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意味着税收的定位获得了极大的提升。

税制的功能范围拓展了
在以往,税收制度的功能包含在财税体制功能之中,多拘泥于经济生活领域而加以界定。无论谈及财税体制功能,还是说到税收制度功能,在各类教科书中通常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即便能够认识到税收制度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同样具有影响,也多半停留于理论分析,而未作为重要着力点落实于税制设计实践。

在今天,与税收定位的提升相伴随,《决定》给予了税收制度功能全新的界定:“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注意到上述功能范围已经跃出经济生活领域的局限,而延伸至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在内的所有领域。而且,有别于其他方面的体制,财税体制所具有的功能和所发挥的作用是支撑性的,作为财税体制与国家治理体系相交融并在其中寻求定位的一个必然结果,税收制度被赋予了更大的作用潜力和更广的作为空间。

由主要着眼于经济生活领域到覆盖所有生活领域,由“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到“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意味着税收的功能范围获得了极大的拓展。

税制改革的战略调整了
以往的税收制度改革,多是将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相对接的。以1994年的税收制度改革为例,在《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将工商税制改革的目的归结于“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将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的意义归结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等等。正因为如此,对于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我们一直操用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基本框架”的表述。

与以往主要聚焦于经济体制改革而定位税收制度改革的思维有所不同,《决定》在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定位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同时,立足于财税体制全方位覆盖所有生活领域的功能范围,从而确立了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财政制度。由此出发,也可以将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表述为:“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制度”。与之相配套,《决定》也做出了“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和相应降低间接税比重的税制改革部署。

由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到匹配国家治理体系,由“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基本框架”到“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制度”,意味着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做出了重大调整。

税收政策的导向掉头了
以往的税收政策导向,尽管并未在文字上直接表述为追求税收收入规模的扩大,但实际上,无论从历年预算收入增长速度指标确立的角度看,还是从税务机关组织收入指标的分解和下达的角度看,无疑是指向税收收入规模及其增长速度上的。这种政策导向,起码可以追溯至1994年。换言之,以追求税收收入规模及其增长速度为导向的税收政策,在我国,已经实行了20年之久。

然而,在经历了长达20年的税收收入规模魔幻般的增长之后,特别是在意识到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应当有所控制的背景下,《决定》破天荒地第一次把“稳定税负”作为税收政策安排的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不仅如此,围绕着税收制度改革的路线选择,比如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也与“稳定税负”相捆绑——放在“稳定税负”的棋盘上作通盘考量。

由追求税收收入的规模增长到将稳定税负作为政策目标,意味着税收政策导向已经脱出了单纯以规模论英雄的局限,而走上了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

税收与百姓的关系趋近了
在以往论及税收与百姓之间的关系时,无论是从间接税出发、将百姓视为负税人,还是就直接税而言、将百姓视作纳税人,由于现实中种种因素有意或无意的被模糊,人们的感受和反应总是不那么明晰或强烈。因而,对于不少中国人来讲,税收或税收负担往往是一个相对抽象和笼统的概念。

2013年可以说是一个重要转折点。这一年,仅就公共财政收入达到12.9万亿元的规模而论,我国进入了人均万元税负时代。作为中国税收发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事件,人均万元税负标志着中国人与税收、中国人与税收负担之间的关系变得可以触摸了,可以测度了,可以说得明白一些了,也可以有点直接的感觉了。一句话,随着人均万元税负时代的到来,税收与百姓之间的关系被迅速拉近了。由此,中国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人意识肯定会有一个空前的提升。

现实中的税收变化可能远不止这些。但不管怎样,说到这里,可以立刻做出结论的是:在今天,面对变化了的税收,两会代表们和委员们肩上的责任变得更重了,负有的使命变得更神圣了。如何通过政府预算审批这个其他人难以企及的渠道和环节,把税收所牵动的国家大事论证好、抉择好,从而使得公共决策顺应时代的要求、满足人民的期待,理应成为今年两会的主基调和新亮点。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