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经销商结算收取货款10%的手续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7-02
摘要:  问:苏宁提供商铺给经销商销售货物,经销商统一在苏宁柜台结算货款由苏宁开具发票,苏宁与经销商结算时,苏宁从销售款中收取10%的手续费,此笔手续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问:苏宁提供商铺给经销商销售货物,经销商统一在苏宁柜台结算货款由苏宁开具发票,苏宁与经销商结算时,苏宁从销售款中收取10%的手续费,此笔手续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的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苏宁从销售款中收取10%的手续费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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