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更换房屋的照明设备时所耗用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6-29
摘要:纳税人更换房屋的照明设备时是否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基本案情 某公司更换房屋的照明设备,金额不大,是否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案例分析...

纳税人更换房屋的照明设备时是否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基本案情

某公司更换房屋的照明设备,金额不大,是否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更换房屋的照明设备属于修缮不动产,应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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