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地税联合签署首例集团内劳务服务费分摊协议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林大蓼 于婧 冒益慧 人气: 时间:2016-09-23
摘要:日前,通过国地税紧密合作、税企双方历时4个多月的深入谈判与磋商,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与A公司签署了服务费分摊管理协议。这是南京市首例跨国企业服务费分摊事前管理协议,是南京国地税联合开展转让定价管理的一项成果。 A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香港

日前,通过国地税紧密合作、税企双方历时4个多月的深入谈判与磋商,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与A公司签署了服务费分摊管理协议。这是南京市首例跨国企业服务费分摊事前管理协议,是南京国地税联合开展转让定价管理的一项成果。

A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香港且在港交所上市的跨国企业,控制中国境内多家子公司并为其提供集中的专业、职能、技术、行政等服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服务费分摊事项,该公司于去年11月分别向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提交签署集团内服务费分摊管理协议的申请。申请涉及南京市范围内8家企业,其中国税6家、地税2家。协议成功签署后,企业调整增加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105万元,同时为今后A公司集团内服务费分摊确立了标准。

“4个多月的沟通和磋商,南京国地税的主管税务机关能够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客观地分析事实情况,最终达成了三方认可的结果。”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郑总对于此次转让定价管理作出高度评价。

跨国企业的转让定价管理历来是国际税收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牵涉的范围广、专业性强、企业关注度高。以往的跨国企业转让定价,企业需要分别跟国地税沟通,耗时长,又可能面临国地税对税法掌握尺度不同导致的结论差异。此次国地税提前介入,充分考虑企业的合理诉求,提出了调整分摊对象、服务费分摊比例和成本加成率等管理建议并为企业接受,帮助企业有效规避了税收风险,同时有效维护了国家的税基,避免了被动的事后管理,实现了税企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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