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价内税”、“价外税”及与“利润”的关系之辩!

来源:税屋整理 作者:马靖昊等网友 人气: 时间:2016-01-26
摘要:如果企业缴纳增值税100万元,由于增值税价外核算,这100万元在账上并没有影响到企业利润,在这里,我请大家从常识出发,100万元的现金流出了企业,其结果必然减少了企业100万元的利润,而这个100万元在现行价外核算体系下,并没有抵减企业的利润。这样, 依据
如果企业缴纳增值税100万元,由于增值税价外核算,这100万元在账上并没有影响到企业利润,在这里,我请大家从常识出发,100万元的现金流出了企业,其结果必然减少了企业100万元的利润,而这个100万元在现行价外核算体系下,并没有抵减企业的利润。这样,依据利润表计算出来的企业所得税就要多交25万元。

Jaylin-妮:现金流出企业,不影响利润表啊,所以,怎么是增加了25万?想不明白。

马靖昊说会计:从常识出发,然后使劲、使劲、再使劲想,有人说,他想了10分钟,然后就恍然大悟了。

诸暨逸散088:增值税名义是流转税,不影响利润,只有傻子才相信不影响利润。

从常识出发,增值税表面上是价外税,实质上这个世界是不存在“价外税”的,税是价格的有机组成部分,怎么可能在价外呢?不要在语言表达上说是在价外,我们就想当然地以为真的是在价外。思维上的条条框框一定要打破才行,不然,理解上就不会很透彻,陷入人云亦云,看似“正确”,还以为自己取得了真经。

PZYI:增值税代扣代缴,本来不在利润内,又怎么影响了利润呢?这貌似是基础知识吧!

马靖昊说会计:你这么讲,我不怪你,因为你代表绝大多数财务人员的看法,这就是企业老板都凭直觉都能发现缴纳增值税影响利润,因为现金确实要流出企业,而广大财务人反而认为不影响利润,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才显得很有意思!

上述举例中我为什么说会出现多交25万元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因为增值税核算和损益核算分开进行了,也就是说,增值税的损益核算是在表外,排除在企业的利润外了,而这些支付增值税所带来的现金流出,确实属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本应该抵减利润的。

期待改革的人民:我不是会计,我却能理解 马老师发现的秘密。很多学会计的的却不能理解,真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怨生在此山中呀。

王小茶的cpa日志:刚开始我也想不明白,再稍微一想,就明白了。容易陷入课本的固有思维模式。现金流出100万,任何一个老板都会知道自己利润少了100万,但利润表却没有显示这100万的费用,所以表上利润比实际利润多了100万。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也就多交了25万。

金货家De少爷鱼:是啊,不学会计的老板反正是知道自己这流出去100w的现金,实际利润减少。会计这的利润表没体现,实际多记利润了所以所得税多交了。

如果看到这里,你还不能完全理解,请再参阅:你知道最无耻、最狡猾、最欺骗、最苛刻的税种叫什么吗?》。

还有一点,我还想问一下大伙,一家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是它承担的增值税的全部吗?别又发生思维障碍啊,一家企业承担的增值税是进项税再加上交纳的增值税,退一步讲,假定企业没有去缴纳增值税,只要它有进项税,就已经交纳了大部分增值税了,难道不是吗?

最后,我只能说当初设计增值税的那位法国税务总局局长莫里斯·洛雷确实很牛逼!

你知道最无耻、最狡猾、最欺骗、最苛刻的税种叫什么吗?告诉你,叫增值税。

增值税设计者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法国税务总局局长莫里斯·洛雷,这位老兄真是一位税收天才,把玩了几下数学游戏,即在购销价格中切一块命名为增值税,将它人为地与价格分开,好像税就是税,与组成商品的价格就“脱离”了关系,并利用增值税可以抵扣的幌子,看起来企业只是增值税的“代收代缴人”而已,企业就没了脾气。再者,增值税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中,消费者就看不到其中的税了,也是没了脾气。是不是,这位莫里斯将增值税设计得很牛逼!但笔者却要说,增值税其实是最无耻、最狡猾、最欺骗、最苛刻的税种。

1.最无耻:增值税以“价外税”的形式玩“价内税”之实

增值税说是价外税,但最终消费者什么时候见到过商品价格外的增值税数额。实际上增值税是在玩数学上计算方法的游戏,本质上它是“价内税”,价外税与价内税只是一个表面区分,计算方法不同而已,都是从价格里挖出来的钱,自欺欺人罢了。在商品的最后流通环节,增值税表现在价格中,而价格的高低是一个愿打愿挨的交易问题,消费者自然不会抵制,甚至连感觉都没有。所以,增值税后来被各国政府视为最巧妙的"拔鹅毛"式税收,即使把鹅毛拔光,鹅也不会叫一声。

2.最狡猾:在老百姓购买商品前,已经将大部分增值税先向企业收取了

增值税的设计体现了一种狡猾的征税技巧,虽然最终税负承担者是老百姓,但在老百姓购买商品承担增值税前,政府就已经将大部分增值税通过企业代缴收到了。实质上,政府几乎将全部税收风险通过所谓的"代收代缴"转移给了企业。但由于给了企业一个“甜头”,规定在价格中的进项税额,未来是可以抵扣回来的,因此,企业抵制增值税就说不过去了。

3.最欺骗:大多数人以为增值税不影响企业的损益

增值税不影响损益,实际上是其在会计处理上干的“好事”。由于增值税在计算上设计为“价外税”,按照这种设计,它的会计处理也配合得天衣无缝。可以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实质上是配合税务另设了一套核算系统,它将部分收入(改姓为销项税额)和成本(改姓为进项税额)的核算放在损益核算体系之外,用于迷惑纳税人,这样税务切走的那一块就不在损益中核算了。

增值税不要损益中核算,增值税看起来就不影响企业的损益了!

但你真相信不影响企业的损益吗?如果是这样,你就犯下了形而上学的错误。企业真金白银地将钱交给税局了,怎么可能不影响,只是它游荡在损益外而已。不然,为什么税务局都要对企业搞一个增值税税负分析呢?既然税务局都承认企业存在一个增值税税负,怎么不影响损益呢?

现在我们将增值税重新纳入价内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增值税对损益影响额为(先不考虑附加):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含税收入-含税成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含税收入-含税成本-含税收入*实际税负率。

由于缴纳增值税而计算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之后,还要依据当期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企业的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需要企业在税前扣除,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的净利润。

4.最苛刻:当你进项税额抵扣时,条件那是杠杠的

增值税妙就妙在产品销售前,企业就已经将增值税(进项税额)交给国家了,补交的只是增值后多出来的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环环相抵扣,设计得非常美妙。但是,要想抵扣,条件那是杠杠的。

中国的增值税管理非常严格,企业要抵扣,必须符合很多的条件,这些条件当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就会导致不得抵扣的结果。如果不得抵扣,企业却抵扣了,税务局稽查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情况,就会要求企业转出进项税,并且对其进行处罚。

笔者将增值税骂得这么厉害,其实我骂的是那位增值税的设计者:法国税务总局局长莫里斯·洛雷,没有这位老兄的税收天才,增值税现在还没诞生出来也是有可能的。但相对于营业税而言,增值税确实有其进步的地方,至少避免了重复征税。此外,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和环环发票抵扣,使购销单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情况的交叉稽核,防止偷漏税的发生,可以有效地保证财政收入及时入库。

可以说,增值税是最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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