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扩大 服务业多重利好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朱宝琛 人气: 时间:2014-01-29
摘要: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   国家税务总局28日称,营改增扩大试点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举措,也是2013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一年来的营改增扩大试点,运行良好,成效明显...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

  国家税务总局28日称,营改增扩大试点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举措,也是2013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一年来的营改增扩大试点,运行良好,成效明显。

  具体看,现代服务业迎来多重利好,发展势头强劲。营改增扩大试点给服务业带来解决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扩大业务领域等多重利好,增强了服务业竞争力,吸引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集聚,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201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15.3%。

  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营改增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使一些企业将研发、设计等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促进了分工的专业化,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制造业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大幅提升。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项目均能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了企业采购成本,大大提高了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

  结构性减税效应显现,企业普遍受益。各省(区、市)普遍反映,营改增从制度上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试点纳税人减负面均在90%以上。

  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这标志着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的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围、提速,驶入快车道。

  同时,按照国务院部署,于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了2014年营改增扩大试点任务。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国已有259.4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46.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212.7万户。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发了《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这一政策的实施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会[2013]24号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