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境外消费1000元以上 发卡机构需上报信息(9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人气: 时间:2017-06-03
摘要: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表示,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表示,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

外汇局表示,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为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外汇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相关政策——汇发[2017]1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

虎嗅网报道——

今日(6月2日),外管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通知写道,为加强银行卡境外交易监测管理,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外管局决定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单笔1000元以上消费交易信息,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银行卡境外提现信息采集范围为: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不含非银行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

也就是说,境内银行卡关联第三方支付(例如:支付宝、微信等)在境外交易还不属于信息采集范围。

而境内银行卡,是指境内发卡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发卡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外汇局称,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外汇局表示,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消息一出,迅速在社交网络上引起网友的激烈讨论, 「1000 元人民币」的设定让很多人觉得震惊。这意味着,在国外刷卡购买一件衣服或一套化妆品的交易信息都将上报给外管局。有关此次外管局出新政监管的目的,有网友猜测解释主要是监管具体消费内容,以防转移资产的行为,因为境外刷卡不占境外取现年度限额,大额度卡有时甚至可以通过刷卡购置房产等。

更多人认为,此举一出,估计比特币会涨一波。

近半年来,针对换汇、跨境交易等行为,央行下发了多份文件。先是于2016年12月30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对跨境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随后2016年12月31日夜间对银行下发文件,从2017年1月1日起,个人购汇申报需要细化到用途和时间。央行和外管局均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大对洗钱、腐败等犯罪活动的监测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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