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启用道路旅客运输发票专用章的函》(穗运管函[2005]5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广州市各客运站场使用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微机专用客票套印“广州市道路旅客运输发票专用章”,专用章上不套印税务登记证号码。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通过改组将“欧干线”业务剥离给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经营“欧干线”业务所有纳税事项应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承担。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终止经营欧洲航线业务并对其进行下线处理,类似于工业企业淘汰生产线,属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范畴。
自2005年7月1日起,各地税务机关及所属纳税人,要停止使用V2.0或V2.1版软件,一律采用此次下发的V2.2版的采集、汇总、检查软件采集和上报电子数据。各地税务机关应统一部署此次软件的升级工作,以免对总局每月下发的稽核比对结果和对各地的各项考核指标产生影响。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出台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各地要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增强行业协调及企业自律能力,规范现代物流服务市场。
在铁路企业将其所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和医院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过程中,铁路企业可按与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签署的协议,对实际支付的有关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医院的移交补偿费用(具体数额见附表),允许在2004年--2006年的三年内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据实扣除。
为了促进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上述纳税人当年企业所得税应退税额超过地税机关原预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部分,由企业提供地税机关退税凭证,经国税机关核对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凡申请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的货代企业,必须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等管理制度。
根据大中小学生年龄特点、本人无工资收入以及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巳普遍实行“一费制”等情况,大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和未成年人集体参加红色旅游(以下简称“学生红色旅游团”),应遵循自愿、就近、方便的原则,鼓励形式多样、节俭有效的参观学生活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包括未列明的新增的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准予抵扣。准予抵扣的范围仅限于铁路运输企业开具各种运营费用和铁路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抵扣。
一般纳税人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货票,票面上注明是“南昆临管柳”、“南昆临管昆”运费,如铁路部门出具证明属于临管铁路运费的,其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予以抵扣。
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对这部分赞助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管;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征期采集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一联、第五联清单数据,废旧物资发票销项、进项清单数据上传总局。每月23日前必须将当月征期采集的货物运输发票销项、进项清单数据上传总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规定,对2002年以后新办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以下简称代开票纳税人)的所得税,由代开票单位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统一代征税款,并由地方税务局统一入库。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八条第一款“一方企业在另一方以船舶、飞机或陆运车辆经营的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该另一方应予免税”的规定。
自2005年5月1日起,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发票信息采集传输、异常发票审核、自开票纳税人的年审以及代开票中介机构的认定等项工作,正式调整由营业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完成。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务发票时,打印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采用“XX国家税务局”及“2”开头的代码,代开发票专用章采用“XX国家税务局”及“1”开头的代码。全国其他地区国家税务机关采集按上述方法开具有货物运输业务发票信息时,应按有关规定准予抵扣增值税。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扣除凭证为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
纳税人在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事宜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领购发票程序办理。今后,凡国务院发布其他有关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文件中涉及发票领购前置审批的,可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为继续支持铁路运输体制改革,加快铁路政企分开,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通信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凡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实际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包括船代),经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情况属实的,可对其实行核定征收,即对其从事的货运代理业务按服务业核定,其收用的运输发票则应按实贴花。
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有关规定,由铁道部在北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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