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的帐务与税务处理问题?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9-28
摘要:  问: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投资总额550万元,其中150万用于作为境外公司成立的注册资本,另有400万元以设备投资,请问:境内企业账务及税务上如何处理?...

  问: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投资总额550万元,其中150万用于作为境外公司成立的注册资本,另有400万元以设备投资,请问:境内企业账务及税务上如何处理?
  答: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原则: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企业合并成本,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第一,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第二,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第三,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第四,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该准则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题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因题目未明示投资的是以上情形,如果是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按照设备的公允价值进行以下账务处理:假设设备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账面价值为4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650万元
        贷:固定资产 400万元 
        银行存款    150万元
        营业外收入 100万元
  税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的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贵公司以设备对外投资的投资方按视同销售和对外投资两项业务处理,即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换出资产的计税基础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差额,确认固定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换入股权资产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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