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了!财务必须要学会的关账要点,尤其是这10大项

来源:昌尧讲税 作者:马昌尧 人气: 时间:2018-12-19
摘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七、费用如何关账?

  一、限额费用如何关账?

  (一)“工资、薪金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扣除规定: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实操解析:

  1.哪种工资、薪金支出才是合理的?

  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2.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是否有总额限制?

  1)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合理性确认原则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扣除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实操解析:

  1.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范围包含哪些?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2.职工福利费支付有何要求?

  1)职工福利费支付,来自外部的需要合法发票,如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2)由企业自行发放的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补贴,则根据相关国家有关政策依据和企业制定制度及标准,自制原始凭证,如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具体到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及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三)“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扣除规定: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实操解析:

  1.工会经费支付凭证有何规定?

  1)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2.取得了《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未实际支付的能否扣除?

  没有实际支付给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不得税前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扣除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实操解析:

  1.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范围有何规定?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12)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

  13)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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