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税发[2021]4号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2-19
摘要:丰富缴纳税费方式。推进缴纳税费方式多元化,除传统电子税务局方式外,拓展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纳税人可通过POS机、支付宝、微信、“中原易收宝”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等多元化方式缴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的通知

焦税发[2021]4号       2021-2-19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好省局、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市局制定了《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2021年2月19日

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缴纳税费”方面纳税次数、纳税时间、总税收和缴费率、报税后流程指数等指标,全面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局、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确保近两年省内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制定了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是: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需求引领、因地制宜、问题导向、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优化办税流程、持续推进网上办税、切实简化办税资料,以更好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切实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实现办税时间缩短、办税效率最大限度提高的目标,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需求引领。围绕最大限度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基于对纳税人合理需求的甄别、判断和分析,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尽量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切实压缩办税时间。

  二是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基层和纳税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创新,增强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税时间、提升服务效率的精准性。

  三是问题导向。以近两年省内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为契入点,对事权范围内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对需统筹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四是稳步推进。逐步推出一系列压缩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确保办税制度符合改革方向、顺应形势要求、切合基层实际,切实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擦亮“一心e易”服务品牌。连续第8年开展“一心e易”焦作纳税服务品牌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软实力和吸引力,实现全市税务系统服务环境、服务制度、服务平台和服务技能等多方面协调发展,擦亮具有焦作税务特色的纳税服务品牌。

  (二)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通过持续优化“网上办、一次办、限时办、容缺办”,切实达到精简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限的工作目的。切实落实177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事项,和204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做到“尽可能网上办”和“一次不跑为常态、最多跑一次为补充”。压缩流转类事项办理时限,税收核定、退抵税费等流转类业务办理时限原则上在省局规范的基础上再压缩10%。

  (三)推行套餐式服务3.0。扩大套餐式服务范围,在继续优化新办企业套餐的基础上,将流程关联度高、业务较为复杂、需要跨系统操作的关联事项合并,集中处理、一并办理,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推出非正常户解除套餐、清税注销套餐、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省内)等服务,打造“套餐式”服务3.0。

  (四)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制定“承诺制”容缺办理涉税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容缺办理涉税服务的事项名称、填报表单、报送资料以及容缺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五)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以及连续三年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企业(简称三连A)推出分类激励措施。在市局所属事权范围内,加强与政府、银行等部门协作,对相关企业在出口退税、容缺办理、发票免费邮寄、银行贷款等方面出台具体激励措施,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六)提速发票电子化进程。尽快扩大电子发票核定面,在按省局部署推行电子专票的基础上,对新办纳税人全面推行电子普票,新办纳税人核定率达到100%。对存量纳税人分行业分批次加快推进,优先在零售业、批发业、餐饮住宿业等行业一般纳税人中推行。

  (七)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在大力推行电子发票的同时,对全市范围内连续三年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各县(市)区税务局结合实际情况,可探索扩大发票免费邮寄范围。

  (八)合理设置发票限额,减少发票领购次数。对于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一次领取3个月的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一次领取2个月的发票用量。对规模较大、纳税信用好、不属于中高风险的纳税人要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核定发票开具限额,减少企业开票份数。在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中继续推行按季领票,进一步减少领票次数。

  (九)实行清税证明免办。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纳税人,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十)推出“1=N”零申报注销承诺制。对于所属期内应税收入为零的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申报时,创新推出“1=N”零申报注销承诺制。纳税人合并填写一张申报表,就可以代替多税种多张零申报表,最大限度减少资料报送。

  (十一)压缩税务注销办理时间。进一步提升注销效率,原则上将一般注销办理时长在省局规范的基础上再压缩20%,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时长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完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注销时长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办结。

  (十二)“非接触式”办税常态化。持续巩固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积极扩大“网上办”,不断拓展“掌上办”,持续推进“线上办”,深化应用“码上办”。在全市逐步推广税企互动交流平台推广工作,重点推进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业务,加大对个税APP、“中原易收宝”微信小程序的推广力度,力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业务量占比提高到85%以上,确保网上申报率保持在99%以上。

  (十三)缩短留抵退税办理时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主动提醒服务,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同时将留抵退税办理审核时限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立资料传递交接制度,登记留抵退税工作台账,做好各环节衔接工作。

  (十四)全面推行税邮“双代”业务。不断夯实税邮合作基础,实现税邮双方系统平稳对接。多渠道向纳税人开展宣传辅导工作,积极引导自然人至邮政网点代开发票。进一步扩大业务开放范围,增加办理业务网点,提高业务开办率,打造纳税人“家门口的办税服务厅”。

  (十五)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合房产交易办税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设置“不动产业务一窗受理”窗口,将税务、自然资源、住建三部门业务模式由串联办理调整为并联办理,减少纳税人资料重复报送和信息重复录入,实现不动产涉税业务全流程无纸化流转,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

  (十六)丰富缴纳税费方式。推进缴纳税费方式多元化,除传统电子税务局方式外,拓展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纳税人可通过POS机、支付宝、微信、“中原易收宝”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等多元化方式缴纳税费。

  (十七)进一步压缩进厅办税时长。持续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效。坚持大征期各业务部门组成专家团队进驻办税服务厅,充实咨询辅导力量。配齐配强导税人员,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业务测试、练兵比武等方式提升操作熟练度,不断压缩办税服务厅等候时长和办理时长。

  (十八)开展网格化服务。围绕减税降费、专票电子化试点推行等重点工作项目,遵循“全域服务、全程服务、全员服务”的原则,整合纳税服务、税收政策、征收管理、信息技术、税源管理等部门服务资源,组建提供政策宣传、操作指导、技术支持等服务内容的专业化团队,聚焦纳税人实际需求,积极实施“一企一策”的网格化精准服务机制,为各项重点工作项目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转变办税理念。深入领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转变办税理念,以“合理需求”倒逼“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扭转“想管又管不好”的被动局面,解决前台办税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的问题,大力优化办税流程,大力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大力提升纳税服务能力,实现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效率根本性的提升。

  (二)强化工作统筹。加强对简化办税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工作沟通;提高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业务优势,从纳税人视角综合考虑办税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三)上下协同推进。切实做好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紧密结合,聚焦影响办税时间的重点问题,有步骤分阶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创新管理,大力解决纳税人“排队久、办税难”的问题,有效缩短办税时间,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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