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地税函[2014]497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风险控管系统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9-01
摘要:根据信息化建设一体化原则,为避免重复建设,你局应停止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及风险控管系统自行建设工作,按照省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省局实施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及系统试点上线运行工作。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风险控管系统的批复

琼地税函[2014]497号            2014-9-1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建设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及风险控管系统的请示》(海口地税发〔2014〕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及风险控管系统系统需求方案》不符合海南地税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一体化原则。

  (一)办理涉税业务受理的征管档案资料,未明确如何按省局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部分信息采集与核心征管信息系统功能重复,如项目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房产契税缴纳、建安业发票、服务业发票、项目楼宇登记、项目房屋登记、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信息基本已在房核心征管信息系统中实现采集。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及风险控管系统系统需求方案》相关内容已纳入省局相关信息系统项目规划。土地增值税的纳税评估和风险管理是省局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省局已完成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制定,建设工作正在抓紧落实之中。

  三、根据信息化建设一体化原则,为避免重复建设,你局应停止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及风险控管系统自行建设工作,按照省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省局实施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及系统试点上线运行工作。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1日

  haihan235——

  由于国务院令[1993]138号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只是规定据实计算征收或者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第九条)两个征收方式,因此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下达通知停止海口市地方税务局以按核定率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核定征收方式。

  意味着海南省在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方面,全面停止以核定率为主的纳税评估征收方式,逐步建立以评估价格为主的纳税评估征收方式。体现了依法治税精神的贯彻落实。

  按核定率征收是违反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所有的税种核定征收中都有规定按核定率的方式,唯一土地增值税没有,只是规定了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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