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消费有没有被拒开发票?支招教你应对商家五种套路

来源:厦门国税 作者:厦门国税 人气: 时间:2016-10-08
摘要:套路一:不好意思,国税的发票系统正在升级,发票开不了。套路二:真不巧,发票刚好用完了。套路三:团购、使用优惠券的情况不能开发票。 套路四:你消费的金额太少,没有达到开具发票的标准。 套路五:不开发票给你打折!
  国庆长假结束,上班模式开启。放假期间,相信不少到餐厅、商场消费的小伙伴们向商家索要发票时都听到过这些话:
 
  发票系统正在升级!
 
  发票正巧用完了!
 
  团购的不能开发票!
 
  消费金额太少开不了!
 
  不开发票给你打折!!
 
  没关系,下面税屋小编就针对这些惯用套路为大家一一支招,可要听好咯!
 
  套路一:不好意思,国税的发票系统正在升级,发票开不了
 
  第一次听到这个拒开理由的时候,小编的内心是拒绝的。
 
  首先,国税局和纳税人的发票系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国税的发票系统升级不会影响到商家正常开票,而且,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端的发票系统是不需要进行升级的。所以,下次再碰到这样不走心的理由,请小伙伴们一定要“残忍”揭穿。
 
  套路二:真不巧,发票刚好用完了。
 
  这个理由听起来真让人无法反驳,不过没关系,如果商家确实不能当场开具发票,小伙伴也不要轻易放弃,可以让其写明购物日期和未能拿到发票的原因、以及换取发票时间,并在字据上加盖商家公章。拿到纸质字据后,可以在约定时间内到商家换取发票。
 
  套路三:团购、使用优惠券的情况不能开发票
 
  团购、优惠券、代金券打折等是商家的促销方式,但按照规定,只要商家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以后再碰到这种情况,小伙伴们放心大胆地索要发票,商家有义务提供。
 
  套路四:你消费的金额太少,没有达到开具发票的标准。
 
  发票开具不存在“起步价”一说。税法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商家不得拒开。因此,如果消费者提出需要开具发票,不管金额多少,商家都应该予以开具。
 
  套路五:不开发票给你打折!
 
  这个可是终极套路啊!很多小伙伴往往就此“沦陷”,当然,不少小伙伴疑惑,平时也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发票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其实,消费者在消费之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很多小伙伴在消费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索要发票,结果在商品购买之后的维修退换时遇到许多障碍,或者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正常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同时,发票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经济往来的依据,是税务部门监控的主要依据,消费者如若不索取发票,经营者可能就会趁机逃税,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最终也将给消费者造成各种有形的、无形的损失。
 
  这些防止被套路的招数,大家都记住了吗?如果日后再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举报,或拨打12366税务热线举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