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保发[2022]13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合并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10
摘要: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22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合并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保发〔2022〕13号        2022-06-1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相关参保单位,灵活就业缴费人员:

  为确保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与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收缴工作正常进行,进一步提升服务便利度,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现就申报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市社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部门管理,税务部门征收,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征收。为了方便用人单位,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实行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合并办理,申报完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二、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

  三、用人单位以职工2021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依据。申报时,不对月平均工资做上下限限制;核定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自2022年7月份开始,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核定后的基数核定缴费金额。

  四、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22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五、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

  用人单位也可以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如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后,持汇总表和报盘文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

  六、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以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

  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七、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周期,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参保所在区,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申报,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周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周期为按月缴费。

  八、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住房公积金申报结果可于本单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后查询,非委托收款单位可于7月20日后查询。住房公积金调整不成功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申报。

  九、用人单位在办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社会保险咨询热线12333;用人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关于合并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问答

  一、背景情况

  2020年3月10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对<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套政策任务分工及出台时间征求意见的函》,明确《条例》中我局配合任务有“推行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合并申报,网上缴纳。”

  本市社会保险费由人力社保部门、医保部门管理,税务部门征收,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征收,为了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合并办理,申报完成后人力社保部门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本年度,在维持原有申报渠道基础上,增加灵活就业人员网上申报缴费基数的办理方式,实现全程网办。

  二、出台目的

  方便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度缴费工资及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中对用人单位2022年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具体时限、申报内容、未按时申报的处理方式、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方式、结果查询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四、常见问题

  (一)五险一金基数采集功能申报时间?

  自对外开放日起,至7月20日,全天开放(1-3号也开)。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缴存比例5%-12%,由单位选择。

  (三)公积金申报结果查询时间?

  于本单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后查询,非委托收款单位可于7月20日后查询。

  (四)五险一金申报时公积金缴存比例能为空么?

  不能为空,即使单位没有做过公积金单位开户,缴存比例也必须填。

  (五)单位只登记了五险,没有登记公积金怎么申报?

  没有登记过公积金的单位仍可以通过网上合并申报五险一金。

  (六)公积金申报后,需要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审核么?

  不需要,等待网上审核结果即可。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数申报,工伤失业基数和公积金基数不一致,能申报成功么?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养老基数可以单独填写,其余的险种和公积金基数只能统一填写,如果公积金基数跟其他险种都不一致,需要单位通过公积金原有方式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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