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字[2021]12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措施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5-28
摘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纠错通报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通报制度,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移送移交等行政问责手段,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措施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通知

青政字[2021]12号       2021-05-28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山东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巩固完善集中行政复议职权

  严格落实“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和区(市)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要求,集中行政复议职权。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或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市和区(市)人民政府统一管辖,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市和区(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

  二、健全行政复议议事组织

  在集中行政复议职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议事组织,充实和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研究本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重大问题,审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日常工作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办法化解行政矛盾。2021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议事组织的调整和组建工作。

  三、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合理调配编制资源,保障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专职办案人员,一般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专职办案人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少于3名人员办理;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对不能保障2名行政复议专职办案人员的行政复议机构,暂停其行政复议管辖权和审理权,由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提级管辖。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通过情况通报、问题约谈等手段,督促被提级管辖行政复议机构限期整改。

  四、提升行政复议保障水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把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列入本机关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为行政复议办案提供辅助服务;建立与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流程相适应的立案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等办案场所;提升办案设备配套标准,配齐安检、扫描、监控等办案和技术设备,满足行政复议文明、公开、便捷、髙效要求;为行政复议办案提供专用车辆,保障办案需求和办案人员人身安全、复议案卷安全。

  五、提高行政复议审理质效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受案门槛。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单一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书面审理、快审快结。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并优先适用,运用柔性手段和多元化措施化解行政争议。建立类案审理标准,实现办案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落实“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和“实质性化解矛盾”要求,行政复议机关要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对违法或不当的原行政行为,选择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的案件,对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行政赔偿数额。

  六、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纠错通报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通报制度,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移送移交等行政问责手段,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对于拒绝、拖延、不完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调解和解协议)、行政复议意见书的,由行政复议机构将相关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七、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全部通过平台办理。实现市、区(市)管理平台数据与省和司法部管理平台数据对接,统一管理,构建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功能齐全完备、运转协调高效的信息化体系。推行行政复议网上听证,实现网上提交证据、网上质证、网上答辩。2021年年底前,市、区(市)行政复议机关生效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实现网上公开。

  八、强化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制度,行政复议机构定期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同时向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部门通报;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抄告制度,本级政府部门案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要将行政复议决定同时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行政复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本级政府以集体研究、会议纪要、领导小组决定等方式批准批复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引发行政复议的,由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提级管辖。建立领导干部干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排除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违法干预和影响。

  九、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工作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采取多种贴近人民群众的方式,宣传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机关要在政务大厅、群众来访中心等处设立行政复议申请事项的咨询和收取材料窗口,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公众知晓度,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手段解决行政争议。

  十、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组织保障

  市、区(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市司法局要建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总台账,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督导检查,对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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