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关心支持力度将特困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纳入国家和省补助范围”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2-16
摘要: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关心支持力度将特困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纳入国家和省补助范围”建议的答复(摘要)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分别从制度建立之初的2003年每人每年20元和2007年每人每年40元统一提高到了2014年每人每年320元。与此同时,中央财政也逐步加大了对地方特别是西部地区的补助力度,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补助比例从制度建立初期的50%,提高到2014年的69%,体现了向西部地区倾斜的原则,同时要求各地在明确省以下各级财政分担比例时,省级财政要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照顾,以减轻困难地区的负担。

  为解决城乡贫困群众就医负担重的问题,我国于2003年、2005年先后建立起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制度建立初期,城乡医疗救助以救助五保、低保家庭成员为主,后逐步将救助范围扩大到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范围不断扩大。近年来,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从2003年的3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33亿元。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预算141亿元,其中补助四川省12.92亿元。中央财政在分配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时,将各地财力状况和救助人数作为重要参考因素,体现了对包括甘孜州在内的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照顾,同时也要求省级财政在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时,向省内困难地区倾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在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督促地方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补助力度,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合)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基本医疗保障。

2014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摘要

2016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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