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电发[2021]191号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0-09
摘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电子商务协同推进机制,做好电子商务各项政策制度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电子商务与相关产业政策衔接,共同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政策合力。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商电发[2021]191号        2021-1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网信、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时期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研究编制了《“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9日

“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

  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催生数字产业化、拉动产业数字化、推进治理数字化的重要引擎,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方式,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电子商务已深度融入生产生活各领域,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十四五”时期,电子商务将充分发挥联通线上线下、生产消费、城市乡村、国内国际的独特优势,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新动能推动新发展,成为促进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动力。

  本规划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数字经济总体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和任务,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风险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会同各地方加强政策协同,共同推动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带动创新创业、助力决战脱贫攻坚、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规模质量实现双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6%,网民规模接近10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70%。电子商务交易额保持快速增长,2020年达到37.2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70.8%;网上零售额达到11.8万亿元,年均增速高达21.7%。网络购物成为居民消费重要渠道,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持续提升,带动相关市场加快发展。快递业务量从2015年206.7亿件增至2020年833.6亿件,非银行支付网络支付交易金额从2015年49.5万亿增至2020年294.6万亿,均稳居全球首位。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引领作用明显。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占据2020年电子商务企业全球市值前5名中的4席。

  融合创新态势不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生鲜电商产业链日趋完善。电子商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国内外市场融合发展。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全国连锁百强企业线上销售规模占比达到23.3%。

  服务业数字化进程加快,在线展会、远程办公、电子签约日益普及,在线餐饮、智慧家居、共享出行便利了居民生活。农村电商畅通了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农业数字化加速推进,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9万亿元,是2015年的5.1倍。跨境电商蓬勃发展,2020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达1.69万亿元。电子商务以数据为纽带加快与制造业融合创新,推动了智能制造发展。

  服务民生成效显著。电子商务成为扶贫助农新抓手,电子商务进农村实现对832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培训、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等有效助力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和产销帮扶常态化,带动地方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电子商务成为便民服务新方式,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缴费等民生服务日益普及。电子商务成为创新创业、灵活就业、普惠就业新渠道,电子商务相关从业人数超过6000万,比2015年增加2700余万,年均增长13%。2020年电子商务在防疫保供、复工复产、消费回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显著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国际合作成果丰硕。“丝路电商”加快全球布局,与22个国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通过政企对话、联合研究、能力建设等推动多层次合作交流,营造良好合作环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出海,带动物流、移动支付等领域实现全球发展。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APEC)、金砖国家(BRICS)、上海合作组织(SCO)等多边和区域贸易机制下的电子商务议题磋商,与自贸伙伴共同构建区域高水平数字经济规则。电子商务国际规则构建取得突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电子商务章节成为目前覆盖区域最广、内容全面、水平较高的电子商务国际规则。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电子商务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监管服务持续优化,有力激发市场活力。电子商务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颁布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完成修订。电子商务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累计制定发布120余项国家标准、50余项行业标准以及多项团体标准。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推动制度创新,跨境电商综试区达到105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达到127家,商务部遴选2批共393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确认数字商务企业108家,先行先试成效显著,形成一批成熟经验做法。社会信用基石不断夯实,电子商务诚信工作不断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数据共享、惠民惠企、人才培养等取得积极进展。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加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由电子商务推动的技术迭代升级和融合应用继续深化。双边、区域经济合作势头上升,“丝路电商”朋友圈不断扩大,消除数字鸿沟、推动普惠发展的需求日渐增强。同时,世界经济陷入低迷,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抬头,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壁垒增多,围绕隐私保护、数据流动等数字领域规则体系的竞争日趋激烈。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为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支撑。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提质扩容需求更加旺盛,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空间更加广阔。同时,我国宏观环境面临复杂变化,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间、区域间、不同领域间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仍不平衡,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技术创新能力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数据产权、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不健全,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尚未有效激活,与电子商务业态模式创新相适应的治理体系亟待健全。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认清矛盾变化,把握发展规律,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与安全,立足电子商务连接线上线下、衔接供需两端、对接国内国外市场的重要定位,通过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双轮驱动,提升电子商务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电子商务产业,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融合创新发展,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守正创新,规范发展。以创新为引领,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鼓励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扩大新型数字消费,推动形成新型数字生活;坚持底线思维,健全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制度,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强化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促进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平台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建设,增强电子商务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作用,推动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融合共生,协调发展。做好电子商务统筹推进工作,促进线上线下、行业产业间、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全方位、全链条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深化相关制度改革,破除制约电子商务融合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

  坚持普惠共享,绿色发展。聚焦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积极发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在城乡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加快弥合城乡之间数字鸿沟,强化产销对接、城乡互促,促进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中更好受益;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提高电子商务领域节能减排和集约发展水平。

  坚持合作共赢,开放发展。立足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电子商务集聚全球资源和要素高效配置的优势,推动相关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助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丰富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层次,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规则谈判,与世界各国互通、互鉴、互容,推动建立互利共赢、公开透明的电子商务国际规则标准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国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幅增强,网络零售持续引领消费增长,高品质的数字化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全面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成为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电子商务深度链接国内国际市场,企业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统筹全球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丝路电商”带动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持续走深走实。电子商务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电子商务成为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引擎,成为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在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到2035年,电子商务成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幅跃升的重要驱动力,成为人民群众不可或缺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引擎,成为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

“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 年 2025 年 备注
 
 
 
总规模
电子商务交易额(万亿元) 37.2 46 预期性
  全国网上零售额(万亿元) 11.8 17 预期性
  相关从业人数(万) 6015 7000 预期性
 
 
 
分领域
工业电子商务普及率(%) 63.0 73 预期性
  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万亿元) 1.79 2.8 预期性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万亿元) 1.69 2.5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创新驱动,塑造高质量电子商务产业

  强化技术应用创新。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专利化、标准化、品牌化、体系化、专业化水平。通过自主创新、原始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加快电子商务技术产业化,优化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机制,鼓励电商平台企业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为数字技术提供丰富电子商务产品和应用。鼓励发展商业科技,探索构建商业科技全链路应用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加大商业科技研发投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创新用户场景,提升商贸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鼓励模式业态创新。发挥电子商务对价值链重构的引领作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挖掘用户需求,推动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内容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发展远程办公、云展会、无接触服务、共享员工等数字化运营模式,不断提升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档案、电子面单等在商业活动中的应用水平。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探索数字人民币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支持作用。大力发展数据服务、信息咨询、专业营销、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鼓励各类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交易、国际合作等专业化支撑平台建设。

  深化协同创新。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协同发展,发挥电商平台在市场拓展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数据、渠道、人才、技术等平台资源有序开放共享,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结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电子商务区域协同发展,引导电子商务服务区域重大战略,促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间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服务资源、项目资金一体化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激发自有资源优势,加强与东部电子商务较发达地区产销动态衔接,构建优势互补、深度协同的电子商务区域发展生态。

  全面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指导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绿色运营体系,加大节能环保技术设备推广应用,加快数据中心、仓储物流设施、产业园区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推动节能减排。加强上下游联动,协同推进塑料包装治理和快递包装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推广应用标准化物流周转箱,促进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落实电商平台绿色管理责任,完善平台规则,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和规范二手电子商务,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建立覆盖设计、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环节的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

  专栏1、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技术产业化行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加大数字技术研发投入,加强专利申请和保护,对科技创新成果、领先商业模式等进行商标品牌化建设,形成系列自主知识产权。加强商业科技理论研究,开展商业科技应用优秀案例遴选和宣传推广,提升商业科技的市场化转化率。支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融资上市,推动电子商务技术产业化,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及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提供丰富电子商务应用场景。

  电子商务平台智能化提升行动。打造一批智能化电商平台企业,研究制定智能化电商平台标准,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企业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及算法技术优化平台流量规则,提升物流仓储、订单处理、用户运营、商品管理、财务票据处理等各环节的智能化运营水平,提高供需匹配程度,优化服务体验。

  电子商务绿色发展行动。健全绿色电商相关标准规范,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引导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绿色转型,强化评价体系绿色发展导向。引导电商企业加强绿色数据中心、绿色仓储建设,建立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加大绿色包装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应用。落实电子商务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快递企业协调联动,扩大直发包装品类,规范包装使用。开展试点,推动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鼓励电商平台开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

  (二)引领消费升级,培育高品质数字生活

  打造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支持各类企业运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3D打印等新技术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培育高新视听新业态,创新网络消费方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大力发展智慧零售,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商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广自助终端、电子价签、智能货架、弹性供应链、溯源系统等实体门店数字科技。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推动智慧体育场馆建设,鼓励餐饮外卖、共享出行等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和智能化升级,加强智能信包箱(快件箱)、智能取餐柜、智能外卖柜等服务终端建设,进一步丰富线下数字化消费场景。

  丰富线上生活服务新供给。大力拓展文旅、医疗、教育、体育等便捷化线上服务应用。丰富电子书刊、网络音视频、网络游戏、线上演播、电子竞技等数字内容产品,更好满足在线文娱消费需求。深化“互联网+旅游”,发展智慧化和体验式的在线旅游服务,促进文旅商产业协同发展。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充分运用互联网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提供在线挂号、复诊、远程医疗和随访管理服务,引导互联网医院与线下实体医疗机构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发展提供兴趣养成、职业技能、终身学习等优质资源的在线教育,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互联网+教育”新业态发展,鼓励线上线下教育机构(不含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实现教育资源的有效共享,建立健全在线教育资源备案审查和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创新在线教育监管方式,坚持从严治理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上学科类培训,全面规范校外线上培训行为。

  满足线下生活服务新需求。推动生活服务业电子商务深度应用,开展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提升便民生活圈数字化水平,加快物业服务智能化升级,推动居民生活和公共事务缴费的线上化便利化。积极构建“互联网+养老”模式,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创新家政服务业发展模式,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家政行业精细化分工和共享发展。推动发展无接触式交易服务,支持交通出行服务的在线化和智能化,促进分时租赁服务的规范化和协同化,推广无人车配送进产业园区和居民小区。优化完善前置仓配送、即时配送、网订店取、自助提货等末端配送模式,提升末端配送精准服务能力。

  专栏2、电子商务培育高品质数字生活

  电子商务品质品牌促进行动。鼓励品牌建设,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举办“老字号嘉年华”,发挥非遗传承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的带动效应,促进国潮消费;培育“小而美”网络品牌,建设一批地方性、行业性电子商务公共品牌,打造公共品牌引领、企业品牌支撑的品牌互助新生态。推进建立实施电子商务与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共融互促机制,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促进高质量供给。进一步发挥“双品网购节”的引导作用,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带动品牌建设,提升商品品质。

  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发展“数字+生活服务”,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为线下生活服务企业提供营销、流量、数字化工具等服务,加快培育一批数字化生活服务领军企业。鼓励生活服务业“一店多能”,积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零售餐饮、家政养老、健康医疗、全民健身、美容美业、垃圾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支持智能取餐柜、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等自助服务终端的社区布局,提升社区服务丰富度和智能化水平。

  消费数字化发展行动。鼓励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消费,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丰富电子书籍、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线上演播、数字艺术等数字内容产品。引导影院、剧场、博物馆等拓展线上营销及交易渠道,丰富票务、衍生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新兴数字服务消费,拓宽在线教育、远程医疗覆盖面,提升履约服务水平。

  数字文旅商促进行动。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类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鼓励电商平台企业拓展“旅游+地理标志产品+互联网+现代物流”功能,采用网络直播、小程序等多种渠道扩大线上旅游销售规模,规范发展“互联网+民宿”,积极推动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发展线上展会,促进文化和旅游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三)推进商产融合,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

  带动生产制造智能化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与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协同创新,推动传统制造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以电子商务为牵引的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支持发展网络智能定制,引导制造企业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贯通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流程,发展按需生产、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用户直连制造(C2M)等新模式。支持发展网络协同制造服务,实现企业网上接单能力与协同制造能力无缝对接,带动中小制造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加快订单、产能、物流、渠道等资源整合与数据共享,打通产业链协同的信息“堵点”,促进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联动发展,打造产业链协同共赢生态体系。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和共享重点工业品产能、原材料、产成品、库存等信息,选择重点行业开展产业链运行监测,实时了解生产情况,及时甄别和反馈产业链风险。鼓励生产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用户画像和行为分析,实现基于数据感知和智能算法的精准营销,全面提升产销联动效率。

  推动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支持B2B电子商务平台加速金融、物流、仓储、加工及设计等供应链资源的数字化整合,培育产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向数字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转型,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解决采购、营销、配送、客户服务等业务痛点。鼓励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可视化、弹性化供应链业务体系,提升供应链快速响应能力。

  专栏3、电子商务带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推广行动。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拓展融合创新应用,开展多场景、多层级应用示范,培育推广智能化设计、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定制、共享制造等新模式,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原材料、消费品等重点行业,加快数据、标准和解决方案深化应用。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供需对接活动,总结推广智能制造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模式。

  产业链预警支撑能力提升行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对接全球供应链网络,推动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产业链风险预警系统,依托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面向重点行业、产业聚集区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运行稳定度评价及监测,研制重点行业数字供应链运营服务全景图,为产业链稳定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数字供应链能力建设行动。培育一批数字供应链平台和数字化解决方案优质服务商,分行业、分场景遴选一批最佳应用实践开展试点示范,建设体验和推广中心。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解决方案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资源,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采购、即时采购等数字化降本增效活动,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供应链协同发展。研制数字供应链实施指南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区域数字供应链发展评价体系,开展企业数字供应链能力诊断行动,指导地方依托区域特色产业集群打造数字供应链网络。

  (四)服务乡村振兴,带动下沉市场提质扩容

  培育农业农村产业新业态。推动电子商务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深度融合,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多元化、品牌化、可电商化水平,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鼓励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载体,宣传推广乡村美好生态,创新发展网络众筹、预售、领养、定制等产销对接新方式。

  推动农村电商与数字乡村衔接。统筹政府与社会资源,积极开展“数商兴农”,加强农村电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订单农业,赋能赋智产业升级。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大数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监管体系,促进数字农业发展。衔接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推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的普及应用。

  培育县域电子商务服务。大力发展县域电商服务业,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县域服务机构,辐射带动乡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支持农村居民立足农副产品、手工制品、生态休闲旅游等农村特色产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促进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深入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打造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创新物流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品质化、品牌化发展模式,提升农村产业化水平。

  专栏4、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

  “数商兴农”行动。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提升农产品物流配送、分拣加工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发展智慧供应链,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加强可电商化农产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推广,深入开展农产品网络品牌创建,大力提升农产品电商化水平。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强化农产品产地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提升益农信息社农产品电商服务功能,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网络营销,建立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县域农产品大数据,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优化提升农产品供应链、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深化农村电商,推动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向农村普及,创新营销推广渠道,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支持农村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创业就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支持农村实体店、电商服务站点等承载邮政快递、金融服务等多元化服务功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贯通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科学设置场内分区,更新换代自动分拣、传输等设施,为电商快递、商贸物流等各类主体服务。发展共同配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统仓共配模式。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调动乡镇、行政村闲置运力,推动乡村末端物流线路共享,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双向配送服务,提升县域物流服务时效,实现双向畅通。

  (五)倡导开放共赢,开拓国际合作新局面

  支持跨境电商高水平发展。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全球化经营,完善仓储、物流、支付、数据等全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布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使用人民币结算。培育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支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带动品牌出海。继续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探索跨境电商交易全流程创新。加快在重点市场海外仓布局,完善全球服务网络。补足货运航空等跨境物流短板,强化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丰富商品品类及来源,提升跨境电商消费者保障水平。加强跨境电商行业组织建设,完善相关标准,强化应对贸易摩擦能力,为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出海提供保障和支撑措施。

  推动数字领域国际合作走深走实。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合作,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推动各国中小企业参与全球贸易,支持数字产业链全球布局,促进全球电子商务供应链一体化发展。加快电子商务技术、平台、供应链及配套服务的国际合作步伐,推动电子商务经验分享及人才合作,积极开展多层次国际交流活动。促进数字经济领域贸易投资,落实《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东道国数字惠民、数字金融、数字治理等民生项目,帮助发展中国家缩小数字鸿沟。建立开放共享、普惠高效、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的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推进数字领域国际规则构建。积极参与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以货物贸易数字化为核心、以服务贸易数字化为延伸、以数字基础设施互通和安全为保障的国际规则体系。推进多双边电子商务规则谈判和数字领域机制建设,加快跨境交付、个人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消费者权益等领域国内国际规则衔接。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国际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探索我国数据确权、交易、传输、安全保护等方面标准规范建设,提升标准适用性,探索开展数字领域开放压力测试。支持行业组织、企业等在国际规则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以双边和区域合作促规则制定,按照互利共赢、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数字领域规则协同,积极探索全球电子商务市场新规则、新治理的形成路径和最佳实践。

  专栏5、电子商务促进国际合作

  跨境电商创新发展行动。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创新产业公共服务。推动企业融合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产品众筹、大数据营销等多种方式,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跨境电商营销体系,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品牌价值。推进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外贸领域的互联网平台、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等建设。建成一批要素聚集、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加强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快件处理中心建设,满足跨境电商物流发展需要。巩固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

  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行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建立自主品牌,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加强研发设计,提高文创价值,将中国传统文化或海外文化融入到产品设计之中,打造一批拥有IP(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品牌。支持电子商务跨境交易服务平台企业全球布局,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大力发展面向全球市场的电子商务营销、支付、物流及技术服务,形成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际电子商务服务业。

  “丝路电商”拓展行动。进一步扩大“丝路电商”合作范围,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共同提升电子商务合作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丝路电商”合作伙伴之间的政策法规衔接,保障各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规则相通的电子商务合作环境。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支持地方合作品牌打造,深化电子商务产业对接和地方合作。

  (六)推动效率变革,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促进数据要素高水平开发利用。加快完善高效协同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政务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深入开展国家数据资源调查,加快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推动电子商务领域数据整合互通。有效释放电子商务对商务领域数据价值化的引领作用,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合法合规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提升数据资源处理能力,探索电子商务平台数据有序开放共享机制。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规范发展第三方数据服务,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开放共享规则制度,支持电子商务相关服务企业开发数据产品,拓展数据资源在电子商务全业务场景中的应用,推动建立消费、信用、溯源等数据的跨平台交互机制。

  梯度发展电子商务人才市场。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强化“政、产、学、研、用、培”六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平台、企业与院校联动,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多层次、多梯度的电子商务培训,加强复合型人才供给。通过政策引导,创新创业带动,加大中西部、“地市县”及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市场培育,强化电商人才创业培育孵化、就业供需对接等服务。完善电子商务职业分类,探索开发职业标准和开展能力评价,营造积极的人才政策环境,鼓励发展灵活多样的人才使用和就业方式,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进一步提升电子商务发达城市的人才层次,发挥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作用,提高对全球电子商务科技研发及高端管理人才的吸引能力。

  优化电子商务载体资源。深化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强对物流仓储等具有社会功能的服务业用地保障,降低用地成本。继续深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提升示范基地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效能,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服务载体,引导和带动各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向运营专业化、服务多元化、企业生态化方向升级,形成支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国家级载体网络。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等各类载体建设,探索电子商务领域开放创新。

  多维度加强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工具,在杠杆适度、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实现电子商务数据资源有效整合与深度利用,增加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产品。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服务当地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县域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电商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功能。

  专栏6、优化电子商务要素资源配置

  电子商务数据资源开发行动。推动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共享,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定价规则,培育第三方数据评估服务,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数据交易平台。深入开展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推动电子商务领域数据高效流通。鼓励电子商务平台、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等主体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流通中的应用,探索制定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相关标准与接口规范。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数据资源合作,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研发数据产品,丰富应用场景,服务和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

  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通过综合评价、分类指导和动态调整,扩容壮大示范基地,提升示范创建水平。鼓励示范基地间互设飞地产业园等多种方式,加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交流与合作,引导示范基地向农村延伸,补齐农村设施和服务短板,助力农产品上行。拓展升级示范基地功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基地“走出去”,拓展境外业务,建立运营中心或海外仓。

  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行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保险、非银行支付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规范发展互联网贷款、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产品和业务,为中小微电商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线上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开展合作,大力支持移动支付企业“走出去”与跨境电商协同发展,推动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商的新型险种。

  (七)统筹发展安全,深化电子商务治理

  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修订,加快数据立法进程,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统筹数据利用和数据安全。加强新技术应用的规范和监管,完善市场准入规则,细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执法效能,探索建立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监管框架。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新领域新业态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治理体系。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引导激励多方市场主体参与信用共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新型消费领域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

  提升电子商务监管能力和水平。构建适应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数字化监管机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转变监管理念,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框架,提升协同联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和跨境执法协作,强化监管及时性、有效性和威慑力。优化监管方式,探索线上闭环监管、非接触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方式,强化政企联动,推动政企间数据合法有序共享机制建设。改革监管手段,推进防假打假技术创新迭代,实现对侵权违法行为的精准、快速打击。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进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维权成本。

  构建电子商务多元共治格局。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完善平台规则,不断提升平台自治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引导与监督,推动政企协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良性互动。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第三方行业组织力量,助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构建国际一流的数字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全球电子商务治理,坚持多边主义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完善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电子商务治理体系。

  专栏7、强化电子商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电子商务规制建设行动。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修订《反垄断法》,推动修订《电子商务法》,制定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的配套规定,完善平台治理规则体系。研究制定数据确权、收集、使用、交易、流动、共享制度和人工智能、算法应用等规则。细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引导平台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健全电子商务行业标准,重点开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农村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标准研制。

  网络市场数字化监管行动。加强电子商务监管治理协同,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和平台化监管,提升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查处能力,构建可信交易环境,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建立健全在线教育、网络办公、互联网医疗服务、智能配送等监管规则,探索包容期监管方式。探索建立“互联网+信用”的新监管模式,引导电子商务直播带货平台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加强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压实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其他相关经营主体责任和义务,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共享和应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指数评价机制,科学评估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治理成效。细化和落实通知反通知制度,健全相关保全制度,加强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衔接。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设与完善,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党对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电子商务工作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子商务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健全协同推进机制

  进一步完善各级电子商务协同推进机制,做好电子商务各项政策制度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电子商务与相关产业政策衔接,共同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政策合力。建立政策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商协会和第三方智库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分析和优化调整。

  (三)优化政策发展环境

  持续改善电子商务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排查不合理准入限制,清理影响市场主体准入和经营的隐形障碍。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电子商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创新研发、推广等活动,支持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和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阳光采购,提供应急物资保障。深入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开展行业自律、平台自治。

  (四)加强统计监测分析

  继续深化部省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持续推动各地方应用相关标准、规范统计监测口径和方法,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统计监测分析体系。推动部门间统计数据有效共享,避免重复统计、交叉统计。进一步完善现有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拓展数据来源,加强在线服务、跨境电商、社交电商、B2B等模式和业态的统计监测,提高数据资源建设和应用能力。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线上与线下、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服务资源有效融合,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带动地方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公共服务中心等载体,增强公共服务承载能力。统筹考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特点和需求,推进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的适老化改造。强化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加强电子商务就业、创业服务,提升人才供需对接效率。

  (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安全防护和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支持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研究多属性的安全认证技术,充分发挥密码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作用。加强电子商务企业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及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网上购物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能力建设,保障电子商务领域重要数据、个人信息的有序安全流动。指导电子商务企业树牢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风险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标签: 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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