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2]1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4-26
摘要: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公立医院(医联体)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2〕13号             2022-04-26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我省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创建一批全国乃至国际水平的临床优势学科,建设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0个、300个,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40个;攻坚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的产出;培养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聚才、留才、用才机制;建成一批不同层级的高水平医院,形成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的公立医院网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优化公立医院资源配置

  (三)科学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围绕“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支持武汉市建成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推动武汉城市圈医疗卫生同城化发展;促进“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实施“三百工程”,推动人口百万、经济百强县市建设三甲医院,到2025年,全省100家左右的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四)推进医联体建设提质提效。发挥公立医院在医联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加强紧密型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医共体长效机制,支持公立医院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专科联盟,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期疗护、健康促进等全方位健康服务。

  (五)构建合理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充分发挥在鄂国家部委、部队所属公立医院及省级公立医院技术、科研、人才、学科等优势,打造高水平、高层次临床专科,减少群众跨省就医。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性疾病、儿科等薄弱专科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三、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体系

  (六)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协和医院通过“揭榜挂帅、择优选拔”方式,创建国家医学中心。依托在汉部省属医院,高标准建设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儿科、神经、肿瘤、心血管病、老年、妇产、传染病、口腔、骨科、精神、呼吸、创伤等专业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省级中医类医院建设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

  (七)建强省域医疗中心。依托服务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的市级医院,分片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引导大型优质公立医院发展高层次“专科院中院”,提升现有专科医院服务能力,打造一批高水平专科医院。

  (八)抬高县域医疗发展底板。实施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加快建设县域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新生儿救治),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九)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快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国家医学中心和武汉、襄阳、宜昌、黄冈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各市(州)选择1至2所现有医疗机构进行改扩建,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各县(市)在现有县级医院内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发展,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规划布局1个中医疫病防治基地、1个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对现有独立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建立与综合医院合作机制。加快建设院前急救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加强临床特色专科建设

  (十)实施一流优势专科建设工程。依托我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与在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多学科交叉融合,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

  (十一)加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新生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突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十二)加强质控中心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五、提升科技赋能水平

  (十三)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建立在鄂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水平公立医院科研协作机制,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前沿领域,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建设临床研究和基础研究平台,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水平综合医院逐步提高病例组合指数(CMI)和四级手术占比。

  (十四)加大科研成果临床转化力度。围绕传染病、麻醉医学等领域,培育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现有资源建设1个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持续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打造“防、筛、管、治、研”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加大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力度,主要奖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

  (十五)建设智慧医院。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预约诊疗比例占年门诊人次70%以上;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六、创新公立医院服务模式

  (十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优化公益慈善和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推进形成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新模式。针对老年人以及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

  (十七)创新诊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建立完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积极打造无陪护病房。推进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十八)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七、强化中医药守正创新

  (十九)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省级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市县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实现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

  (二十)构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模式。中医医院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持续加强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县域龙头专科建设,制定推广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

  (二十一)创新中西医结合“复合式”服务。“十四五”期间,建设10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鼓励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

  八、提升运营管理质效

  (二十二)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十三)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2022年,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二十四)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公立医院(医联体)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九、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五)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到2025年,我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提高到45%左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二十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管住管好价格基准。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到2025年,力争提高到35%以上。

  (二十七)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经验。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落实国家和我省(含我省参与的省级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十八)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深化医教协同,省内医学院校招生计划优先向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中医药等紧缺专业倾斜。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儿科以及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工作。探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全面加强行政、财务、后勤、院感、质控等管理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十、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

  (二十九)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三十)构建人性化服务生态。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完善行风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十一)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推动出台《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2022年开展试点,2023年全面推开,2025年实现预期目标。

  (三十三)落实各方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强化综合监管,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十四)加强考核评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抓总,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制定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要鼓励各地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模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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