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那些“税”事儿(杭州)

来源:浙江财税12366 作者:浙江财税12366 人气: 时间:2016-06-07
摘要: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的《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受理单》复印件●《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拍卖的提供成交确认书原件、委托拍卖合同)

part 4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

 

part 5申报材料

●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的《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受理单》复印件●《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拍卖的提供成交确认书原件、委托拍卖合同)●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有地名变更的提供门牌证复印件)原房屋契证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和大使馆证明复印件●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明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还须提供财产约定书原件●如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须校验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住宅交易要提供评估报告书原件●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还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原件、复印件等;如五年唯一生活用房的需填写承诺书;如不能提供原值凭证的,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须填写《申明书》●涉及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四级超率累计税率申报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购房发票或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允许扣除税金的原始凭证原件、复印件等;●属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还需提供《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除按原代开营业税发票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外,尚需提交《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需在委托书中特别注明卖方委托申明)●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宅免征增值税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自建证明材料原件●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

2016年5月1日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由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理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设有六个申报点,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其中,中财发展大厦一楼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申报点只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如下:

序号

征收点

地址

电话

受理事项

1

中财发展大厦一楼办税服务大厅(总部)

庆春路155号

87241111

缴纳税款和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

2

驻杭州市民之家申报点(分设)

新业路311号二楼

87008270

缴纳税款和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

 

3

驻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产办证大厅申报点(分设)

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三楼

87921091

4

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江南办事大厅申报点(分设)

泰安路200号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副楼一楼

87702454

5

驻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分设)

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7396093

6

驻杭州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城北分中心申报点(分设)

香积寺路195号

8823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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