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08]37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7-22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管理,提高对非税控加油站的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织印制和使用《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发票式样见附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的批复[全文废止]

粤国税函[2008]377号          2008-07-22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印制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的请示》(江国税发[2008]116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管理,提高对非税控加油站的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织印制和使用《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发票式样见附件)。

  此复。

  附件: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票样(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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