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新版预缴申报表填报解析(2021年)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何冰 张林林 吕鑫 人气: 时间:2021-04-17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3 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进行了进一步简化,自2021 年4 月1 日起使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下简称“新版报表”)进行了进一步简化,自2021年4月1日起使用。本文从实务操作角度,对新版报表进行解析,帮助纳税人快速准确完成申报。

  一、新版报表的设计思路

  近年来,税务总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采用了完整列举的展现形式,根据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了多次修订,在第一时间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在全面宣传、落实政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另一方面看,频繁修订报表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纳税人适应新报表的负担。一是表单需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稳定度不高;二是对于大部分纳税人来说,不相关政策展示过多,精准度不够。为提高报表稳定性,提升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税务总局推出“修订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表单样式”的行动举措,发布新版报表。新版报表采用了“分类填报”的设计思路。对于绝大部分企业,只需填报一张主表,并在主表上填写相应的具体事项即可完成申报,办税负担进一步减轻。

  二、新版报表的主要变化

  新版报表主要在以下三方面进行了优化,以更好提升预缴申报体验。

  ★(一)优化表单结构——申报更简单

  新版报表取消了附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将两张报表内容统一集成至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填报。表单结构从“一主四附”缩减为“一主两附”,精简后的表单数量压减40%,大部分纳税人填报一张主表即可完成申报。

  ★(二)优化填报方式——表单更稳定

  新版报表采用了申报事项分类填报的方式,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选择适用的事项填报,缩短填报时间,提高申报质量,增强表单稳定性。目前,《目录》已在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发布,今后如有政策调整,一般将通过更新《目录》的方式调整申报事项,不再频繁修订表单。

  ★(三)优化填报规则——数据更准确

  表A200000新增“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部分,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更准确地计算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减征或免征情况,减少错填、漏填风险。举例说明:

  例1:某新办企业注册地为民族自治区,该企业符合当地免征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第一季度取得营业收入1200万元,营业成本600万元,利润总额400万元,其中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200万元。该企业第一季度季初从业人数300人,季末280人;季初资产总额4000万元,季末5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情况,该企业新、旧申报表填报差异如下:

  •1.企业使用旧申报表申报时,需要填写3张表单(表1-表3)。



  •2.企业使用新版报表申报时,仅需填写1张主表(表4)。

  三、新版报表的关注事项

  除优化内容外,纳税人在填报新版报表时,还应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注“附报事项”填报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政策已经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企业发生符合该政策规定的捐赠支出,应在“附报事项”中选择“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事项,并填报全额扣除金额。企业发生可以全额扣除的扶贫捐赠支出,应选择“扶贫捐赠支出全额扣除”事项,并填报全额扣除金额。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在选择适用政策时,应注意填报原政策或新政策。

  例2:某集成电路企业自2014年度开始盈利,并开始享受集成电路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250万元,发生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20万元,发生扶贫捐赠支出20万元,均符合全额扣除政策规定,无其他特定事项。预缴申报时,企业应在“附报事项”部分填写3项,具体如表5所示。

  例3:某集成电路企业自2021年度开始盈利,享受线宽小于28纳米(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200万元,无其他特定事项。预缴申报时,企业“附报事项”部分仅需填写“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适用类型”事项,并选择“新政策”,具体如表6所示。

  ★(二)关注资产折旧、摊销(扣除)事项填报

  新版报表取消了原报表的固定行次,企业可根据《目录》自主选择相应事项填报。

  例4:某制造企业2021年1月购入一台机器设备,设备原值480万元。2021年2月开始计提折旧,会计折旧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或其他因素。该企业选择享受“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2021年第一季度填报如表7所示。

  ★(三)关注申报系统功能优化

  一是为便利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保障小型微利企业尽享快享优惠政策,申报系统继续提供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智能识别、智能计算、智能填报服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带出优惠事项及金额,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即可申报享受。

  二是对于部分集成电路企业减免、民族自治地区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优惠事项,申报系统可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或校验优惠金额,帮助纳税人进一步减少填报风险。

  三是对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申报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归集并填写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5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4期  作者:何冰 张林林 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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