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服务新举措 全面助力营改增”为主题的在线访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6-07-08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林枫副司长、收入规划核算司郑小英副司长、纳税服务司韩国荣副司长、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李伟副司长做客访谈现场,与广大网友就“20条服务新举措 全面助力营改增”这一话题进行在线交流。

[ 网友22400 ] 第一个问题:公司的车辆统一办理了ETC卡充值,充值后取得的发票能否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 第二个问题:现在公司ETC卡充值后取得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按照财税2016年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 2016-07-08 10:06:23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第一问:ETC充值卡充值时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其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

第二问:财税【2016】47号文件中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中所指的可计算抵扣的通行费发票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所开具的发票(不含财政票据)。如您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上述发票,可按现行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 [ 2016-07-08 10:06:23 ]

[ 722310 ] 我们是一家从事酒店客房洗漱用品批发的小规模纳税人,同时还兼营酒店客房床上用品的清洗业务。营改增前,如果我们每月的销售额和营业额都不超过3万的话,可以分别享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小微企业优惠。但是营改增后,我们从事的床上用品清洗服务也需要交增值税,那如果我们每月的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合在一起超过3万元的话,我们还能享受小微企业的免税优惠吗? [ 2016-07-08 10:07:03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谢谢提问。4月19日,我们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文号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这个文件的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如果您提供洗漱用品批发取得的销售收入和提供床上用品清洗服务取得的服务收入分别不超过3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2016-07-08 10:07:03 ]

[ 722324 ] 营改增之后,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7月份应如何申报? [ 2016-07-08 10:07:49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谢谢提问。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在2016年7月申报期内,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 2016-07-08 10:07:49 ]

[ 702335 ] 我单位是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6月份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在7月份申报缴税时应如何填报? [ 2016-07-08 10:08:30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感谢您的提问。应将营业税发票上的金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相应栏次。 [ 2016-07-08 10:08:30 ]

[ 765332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自己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016-07-08 10:09:22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谢谢提问。纳税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自己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纳税人必须先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二是纳税人须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并在电脑上安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购买的税控专用设备可在增值税应纳税款中全额抵减。 [ 2016-07-08 10:09:22 ]

[ 752328 ] 我公司试点前发生的并已缴纳过营业税的业务,当时没开票,现在能给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吗?开票后是否还要再缴纳增值税? [ 2016-07-08 10:10:03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谢谢提问。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试点前发生的并已缴纳过营业税的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向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 [ 2016-07-08 10:10:03 ]

[ 722470 ] 申请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2016-07-08 10:10:17 ]

[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李伟 ] 感谢您的提问。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 2016-07-08 10:10:17 ]

[ 嘉和利蔡桂如 ] 混合销售问题

如纳税人对混合销售行为已分开核算销售额的,可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 2016-07-08 10:10:35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混合销售是指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对一项混合销售行为,无论是否分开核算销售额,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 2016-07-08 10:10:35 ]

蔡桂如评:河北、湖北、山东、湖南都允许分开核算销售额的,可分别适用不同税率,海南也曾这样解释过,但后来变卦了。

[ 768348 ] 我们企业经常要出差,以前开票用名片就可以,或者写一个单位抬头就搞好了。现在出差人员每人要带一张三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彩色复印件。以前在电商平台买办公用品,各部门人员可以单独根据需要自行购买后报销,现在为了取得增值税专用票,要公司给每个人开具一份授权委托书。这两个现象是在开具发票时最常发生的情况,给企业的管理带来了比较大的风险。税务部门能不能研究一下,怎么简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和流程,真正让“营改增”给企业带来好处和方便? [ 2016-07-08 10:11:16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税务总局在税总发〔2016〕75号文中已有明确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2016-07-08 10:11:16 ]

[ 网友722323 ] 我单位刚办完一般纳税人登记,准备上增值税税控系统,能否自行选择服务单位? [ 2016-07-08 10:12:35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谢谢。可以。税务机关充分尊重纳税人意见,允许自愿选择具有服务资格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为切实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总局还要求各级国税部门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管,对服务不到位、违规搭售设备或软件、乱收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2016-07-08 10:12:35 ]

[ 726820 ] 税收负担增加或减少,你们税务机关咋算的? [ 2016-07-08 10:18:07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感谢您的提问。营改增税收负担的增减变化,是在同一销售收入的基础上,计算税收绝对额的增加或减少。也就是说,需要比较的是当期经营活动适用增值税制度与适用原营业税制度的税负差异,用当期缴纳的增值税减去同一销售额按原营业税制度计算的营业税,正数为增加税负,负数为减少税负。 [ 2016-07-08 10:18:07 ]

[ 722314 ]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外语培训的机构,是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前我们按照3%的税率交营业税;营改增后,税率变为6%,我们税负上升很多,请问有没有什么政策能解决这个问题? [ 2016-07-08 10:21:06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感谢您的提问。您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6月18日,我们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文号是财税〔2016〕68号。在这个文件里,已经作出了规定,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您反映的税负上升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 2016-07-08 10:21:06 ]

[ 725326 ] 我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客户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我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时,能否按所提供服务适用的税率缴纳和代开专用发票? [ 2016-07-08 10:25:03 ]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感谢您的提问。小规模纳税人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时,只能按法定征收率预缴税款,税务机关也只能按法定征收率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 2016-07-08 10:25:03 ]

[ 主持人 ] 谢谢您的细致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本期在线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到场的各位领导嘉宾,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欢迎您继续关注本栏目,并参与下一次的互动交流,再见! [ 2016-07-08 10: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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