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所涉14个罪名定罪量刑标准

来源:上海二中院 作者:上海二中院 人气: 时间:2024-03-20
摘要: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3月20日起实施。《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具体规定。

  编者按

  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3月20日起实施。《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具体规定。为正确适用《解释》,上海二中院刑庭对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整理,以供办案时参考。

  一、逃税罪

  1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逃税数额较大(≥10万元<50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

  2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逃税数额巨大(≥50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

  二、抗税罪

  1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追诉标准(参照2022年《立案追诉标准(二)》):

  (1)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2)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3)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4)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2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

  (1)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

  (2)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1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欠缴税款数额:≥1万元<10万元

  2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欠缴税款数额:≥10万元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1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骗税数额较大:≥10万元<50万元

  2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骗税数额巨大:≥50万元<500万元

  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1)2年内实施虚假申报出口退税行为3次以上,且骗取国家税款30万元以上的;

  (2)5年内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并且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骗税数额特别巨大:≥500万元

  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2年内实施虚假申报出口退税行为5次以上,或者以骗取出口退税为主要业务,且骗取国家税款300万元以上的;

  (2)5年内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0万元以上并且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50万元

  2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税款数额较大:≥50万元<500万元

  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1)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税款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

  (2)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税款数额巨大:≥500万元

  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税款数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

  (2)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六、虚开发票罪

  1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

  (1)虚开发票票面金额50万元以上的;

  (2)虚开发票1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30万元以上的;

  (3)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票面金额达到第(1) (2)项规定的标准60%以上的。

  2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1)虚开发票票面金额250万元以上的;

  (2)虚开发票5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150万元以上的;

  (3)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票面金额达到第(1) (2)项规定的标准60%以上的。

  七、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入罪标准:

  (1)票面税额10万元以上的;

  (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6万元以上的;

  (3)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2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较大:票面税额50万元以上,或5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30万元以上

  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1)5年内因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票面税额达到“数量较大”标准60%以上的;

  (2)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3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量巨大:票面税额500万元以上,或50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300万元以上

  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5年内因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票面税额达到“数量巨大”标准60%以上的;

  (2)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

  八、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入罪标准:

  (1)票面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6万元以上的;

  (3)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2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较大:票面税额50万元以上,或5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30万元以上

  3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量巨大:票面税额500万元以上,或50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300万元以上

  九、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入罪标准:

  (1)票面税额20万元以上的;

  (2)2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入罪标准:

  (1)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10万元以上的;

  (2)10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6万元以上的;

  (3)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2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

  (1)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50万元以上的;

  (2)50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30万元以上的。

  3 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量特别巨大:

  (1)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500万元以上的;

  (2)500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300万元以上的。

  十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

  入罪标准:

  (1)票面金额50万元以上的;

  (2)1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30万元以上的;

  (3)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2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

  (1)票面金额250万元以上的;

  (2)5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150万元以上的;

  (3)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十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入罪标准:

  (1)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10万元以上的;

  (2)10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6万元以上的;

  (3)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2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

  (1)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50万元以上的;

  (2)50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30万元以上的。

  3 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量特别巨大:

  (1)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500万元以上的;

  (2)500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300万元以上的。

  十三、非法出售发票罪

  1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

  入罪标准:

  (1)票面金额50万元以上的;

  (2)1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30万元以上的;

  (3)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2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

  (1)票面金额250万元以上的;

  (2)5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150万元以上的;

  (3)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十四、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1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量较大: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票面税额50万元以上的;或者5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25万元以上的;

  (2)持有伪造的前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票面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或者1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50万元以上的。

  2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票面税额250万元以上的;或者25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125万元以上的;

  (2)持有伪造的前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票面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或者5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250万元以上的。

  十五、单位犯罪

  单位实施涉税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上述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 | 翟珺  文字整理 | 罗开卷 宋文健 秦方舟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